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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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6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 2020-07-06 | --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9-11-13 | 〔2019〕粤0113执11208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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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0-07-06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 --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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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第84038790号 | --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br>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二六大厦一单元25B<br>法定代表人:郑仁丰<br>成立日期:2015-07-03 ...更多 | --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440301001012015070309097 | 440301001012015070309097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二六大厦一单元25B;法定代表人:郑仁丰;成立日期:2015-07-03 ...更多 | 2015-07-03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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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粤1971执239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0-09-29 |
2 | 其他 | (2020)粤1971执异3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首屋尔金属(东莞)有限公司提出的追加第三人H某某、Z某某、Z某某作为(2019)粤1971执28082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
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0-03-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1971执280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意思,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1-10 |
4 | 其他 | (2019)粤0113执11208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9)粤0113执1120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2-0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113执7452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9)粤0113执745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1-09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06民初17928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绿芯光学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 126599.46 | 一、被告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绿芯光学有限公司偿还货款126599.4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7年4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不超出4.75%年利率为限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绿芯光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98元,由被告承担;保全费1169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07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1971民初33号 | 被告 | 原告: 首屋尔金属(东莞)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 1259621.48 | 限被告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首屋尔金属(东莞)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29810.74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506.64元为计算基数,从2017年11月1日起;以143880.2元为计算基数,从2017年12月1日起;以293516.3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1月1日起;以191907.6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2月1日起;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0499.49元,由被告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14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0306民初27020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绿芯光学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 129900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898元,本院减半收取人民币1449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9-06-1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粤0113民初10979号 | 被告 | 原告: 富盛显示屏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 108252.53 | 一、被告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富盛显示屏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8252.5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8252.53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从2018年5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富盛显示屏材料(广州)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19-01-31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粤0306民初28708号 | 被申请人 | - | 129900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898元,由原告负担。 | 2018-01-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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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间借款纠纷 | Z某某、H某某、Z某某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9-27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间借款纠纷 | H某某、Z某某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7-03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8916247)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19-04-04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市全视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