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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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部制度不完善,违规经营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810万元 | 8100000 | 江西银保监局 | 2023-06-21 | 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40号 | |
2 | 其他 |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江西银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更多 | --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2023-04-28 | -- | |
3 | 1.未按要求使用格式条款;2.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的重要内容;3.漏报投诉数据;4.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5.未按规定收缴假币;6.相关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7.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9.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10.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11.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更多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24.5万元 | 3245000 |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 2022-08-03 | 南银罚字〔2022〕11号 | |
4 | 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 罚款30万元 | 300000 | 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 2021-05-17 | 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 |
5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第十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24号文)的附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总说明的第九条 ...更多 | 警告金额为万元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2020-09-23 | 赣汇检罚〔2020〕175号 | |
6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罚款 | -- |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19-10-21 | 洪(消)行罚决字〔2019〕0049号 | |
7 | 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 警告金额为万元 | -- |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 2018-03-14 | 南银罚字〔2018〕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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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饶银保监复﹝2022﹞41号 | 上饶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郭俊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 高管 | 2099-12-31 | 2099-12-31 | 上饶银保监分局 | |
2 | 萍银保监复﹝2021﹞27号 | 萍乡银保监分局关于王钟鸣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 同意核准 | 2021-04-23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萍乡监管分局 | |
3 | 余银保监复﹝2022﹞2号 | 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胡芸江西银行新余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 核准任职资格 | 2022-01-18 | 2099-12-31 | 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新余监管分局 | |
4 | 红城环排字20230182 | 排水许可证 | 城市排水许可 | 2023-04-24 | 2028-04-23 | 红谷滩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5 | 913601007055009885 | 设立通知书 | 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外汇业务;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更多 | 1998-02-18 | 2099-12-31 |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饶银保监复﹝2021﹞137号 | 上饶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鄢乔乔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 高管 | 2099-12-31 | 2099-12-31 | 上饶银保监分局 | |
7 | 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1 | 南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8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1 | 南昌市城乡规划局 | |
9 | 赣工信无﹝2021﹞6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撤销批复 | 转信台基站、手持台 | 2021-12-30 | 2099-12-29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10 | 南银许字﹝2019﹞3号 |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北京东路支行具体承办代理国家金库南昌市青山湖区之苦业务 | 2019-06-24 | 2099-12-30 |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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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民申4045号 | 其他 | - | -- | 驳回某某公司1的再审申请 | 2023-11-16 |
2 | -- | (2023)赣1128民初6449号 | 其他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某支行 被告: 王某明,王某燕 | -- | 准予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某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4459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某支行负担 ...更多 | 2023-11-13 |
3 | -- | (2023)赣7101民初958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15962.75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欠款本金15962.75元,并支付利息及除违约金外的其他费用(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不超过年利率24%);
二、驳回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同时应按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08-24 |
4 | -- | (2023)赣7101民初996号 | 其他 | 原告: 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易某某 | 16399.16 | 一、被告易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欠款本金16399.16元,并支付利息及除违约金外的其他费用(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不超过年利率24%);
二、驳回原告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易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同时应按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08-24 |
5 | -- | (2023)沪74民终917号 | 其他 | - | -- | 一、维持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5民初XX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二、撤销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5民初XX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被上诉人林某1、林某2、曾某1、陈某1对上诉人某某公司2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5民初XX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上诉人林某1、林某2、曾某1、陈某1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上诉人某某公司2追偿;
四、驳回上诉人某某公司1一审其余诉讼请求以及二审其余上诉请求;
五、驳回上诉人某某公司2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202元,公告费760元,均由某某公司2、都某、林某1、林某2、曾某1、陈某1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202元,由某某公司1负担550元,由某某公司2负担13652元;公告费300元,由某某公司1、某某公司2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8-15 |
6 | -- | (2023)陕0103民初10841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小小黛朵(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Z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900元减半收取3950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更多 | 2023-07-30 |
7 | -- | (2023)赣0103执恢1548号之一 | 其他 | - | -- | 终结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赣0103民初137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7-18 |
8 | -- | (2023)赣7101民初66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杨某某 | 18397.21 | 一、被告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欠款本金18397.21元,并支付利息及除违约金外的其他费用(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约定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不超过年利率24%);
二、驳回原告江西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杨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同时应按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06-20 |
9 | -- | (2023)赣1002民初3707号 | 其他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 被告: T某某 | 5926 | 准予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852元,减半后收取计5926元,由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负担。 ...更多 | 2023-06-13 |
10 | -- | (2023)赣0731民初1363号 | 其他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于都支行 被告: L某某,江西乌托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4295.64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于都支行借款本金160416.5元;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于都支行截至2023年5月23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13879.14元,并支付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复利以尚欠利息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0.1%的基础上再上浮50%标准计算,利率以每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三、被告江西乌托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L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L某某追偿;四、驳回原告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于都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0元,由被告L某某、江西乌托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交纳上诉费,如未按期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书生效后,即视为当事人已知晓通知内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本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应当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转移、C某某、损毁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本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5-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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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金融合同纠纷 | T某某;W某某;W某某;D某某;T某某;上饶市群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上饶市万力时代置业有限公司;Z某某;上饶市天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T某某;L某某;C某某;Z某某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2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新丝路国际(和县)有限公司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4-04-12 | |
3 | 送达公告 | 营业信托纠纷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4 | 送达公告 | 追偿权纠纷 | 新丝路国际(和县)有限公司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4-04-03 | |
5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6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7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8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9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Z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10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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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113民初616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6-24 | |
2 | -- | (2024)赣0113民初4986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H某某,H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3 | -- | (2024)赣0113民初499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4 | -- | (2024)赣0113民初499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5 | -- | (2024)赣0113民初4995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光谷产业园有限公司,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6 | -- | (2024)赣0113民初4993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Y某某,J某某,Y某某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4-06-14 | |
7 | -- | (2024)赣7101民初32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6-06 | |
8 | -- | (2024)赣7101民初32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6-06 | |
9 | -- | (2024)赣7101民初32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6-06 | |
10 | -- | (2024)赣7101民初321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