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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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8-05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12-31 | -- | |
3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 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企业将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更多 | --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6-17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3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8-07-01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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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2-08-05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3-12-07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12-31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3-12-07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03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3-12-07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8-07-01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3-12-07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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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1029099798816T | 设立通知书 | 农业、林业种植;农林产品储藏、保鲜及销售;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4-05-20 | 2034-05-19 |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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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赣1029执34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6-21 |
2 | 追偿权纠纷 | (2019)赣0103执303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赣0103民初337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提出异议 ...更多 | 2019-06-06 |
3 | 合同纠纷 | (2019)赣1029执33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执331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5-21 |
4 | 追偿权纠纷 | (2019)赣0103执30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东乡支行(账号为:15×××49)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2-12 |
5 | 追偿权纠纷 | (2019)赣0103执303号 | 被执行人 | - | 870000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W某某、万湾、Z某某、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70000元及利息。如账上余额不足,则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1-29 |
6 | 合同纠纷 | (2018)赣1029民初1503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陈祖国,W某某 | 4172714.05 | 一、被告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返还欠原告借款400万元及利息132851.24元(利息暂算至2018年7月3日,之后利息根据合同约定算至还清借款日止),合计4132851.24元;(此款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被告C某某、W某某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39862.81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25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赣1029民初781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陈祖国,W某某,W某某,S某某,W某某,东乡县龙浩实业有限公司,J某某 | 2924120 | 一、被告C某某、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偿付原告J某某借款本金140万元整;
二、被告W某某、W某某、S某某、W某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被告J某某对上述借款本金90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被告W某某偿还原告J某某借款本金30万元整;
四、被告C某某、W某某、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S某某、W某某对被告W某某借款30万元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一、三项限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100元,财产保全费4020元,总计24120元,由被告C某某、W某某、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J某某、W某某、S某某、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交纳相应原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4×××2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抚州市城西支行),上诉于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案件受理费交款单复印件递交本院,如在上诉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处理 ...更多 | 2018-08-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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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 | 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 | 东乡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2 | 送达公告 | -- | 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 | 东乡区人民法院 | 2023-05-04 | |
3 | 送达公告 | -- | 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 | 东乡区人民法院 | 2023-04-19 | |
4 | 送达公告 | -- | 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W某某,万湾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5-28 | |
5 | 送达公告 | -- | 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湾,Z某某,W某某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2-15 | |
6 | 送达公告 | 借款合同纠纷 | 抚州市东乡区龙浩实业有限公司 | 东乡区人民法院 | 2018-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