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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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决定对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贰仟圆(2000.00元)人民币罚款,合并处肆仟圆(40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更多 | 4000 |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 | 2023-08-14 | -- | |
2 | 2023年5月24日,保康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老河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锅炉房甲烷、液氨储气房气体检测探测仪装置未定期检测;2、对有较大危险的污水处理池,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对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贰仟圆(2000.00元)人民币罚款,合并处肆仟圆(4000.00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更多 | 4000 |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 | 2023-08-07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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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0626民初143号 | 原告 | 原告: 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107240 | 由被告M某某支付原告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麻鸭苗款10724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付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44元,减半收取1222元,由被告M某某负担,限于判决生效之前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10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鄂0626民初145号 | 原告 | 原告: 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20000 | 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被告M某某偿还原告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2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M某某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300元,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56。上诉人也可以将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交给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转交或直接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2-03-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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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0626民初143号 | 原告 | 原告: 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保康县人民法院 | 2022-03-10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鄂0626民初145号 | 原告 | 原告: 襄阳富襄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 | 保康县人民法院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