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陈汝亮
911202230587335654
5000万元人民币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崔家庄村东科技大道19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3项。展开
  • 股权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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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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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历史 2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历史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2

法院公告 4

开庭公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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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1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执行异议之诉
(2022)津02民终1305号
被上诉人
-
--
一、撤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20)津0118民初8630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追加W某某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8执259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W某某无需对该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合计160元,均由被上诉人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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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津民申588号
申请人
-
--
驳回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21-05-12
3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津0118执1276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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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4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津0118执恢789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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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津02民终7379号
上诉人
-
2347875
一、维持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8民初510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8民初510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对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2018)津0118民初510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6535元,由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135元,由河北诚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54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860元,由河北诚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25583元,公告费820元,由河北诚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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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6
劳动争议
(2019)津0118执1753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天津市静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津静劳人仲裁字[2019]第75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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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7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684执保176号
其他
-
--
--
2019-03-22
8
其他
(2018)津0118执3241号
其他
-
--
--
2019-03-15
9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津0118执259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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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9
10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津0118民初6130号
原告
原告:
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昌吉市海陵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1228172.53
被告昌吉市海陵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给付货款人民币1228172.53元及利息(以实欠货款数额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1日起按月1.2%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24元,由被告昌吉市海陵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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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法院公告 4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开庭传票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11
2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19-07-11
3
裁判文书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19-04-16
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诚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18-12-02

开庭公告 17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22)津02民终1305号
其他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2-04-12
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020)津0118民初8630号
其他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21-10-26
3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21-07-13
4
买卖合同纠纷
--
其他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3-30
5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21-02-24
6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其他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7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其他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8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原告
原告:
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2020-10-26
9
买卖合同纠纷
--
其他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5
10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津02民终7379号
原告
原告:
天津市宝来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X某某,河北诚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新疆爱特商贸有限公司,H某某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5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