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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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昌顺支付货款 26771.00 元;二、被告贵州万昌鼎盛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昌顺支付货款 374646.00 元。 ...更多 | --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2-10-12 | 〔2017〕黔0123民初682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一、被告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包后发支付劳务费 24000.00 元;
二、驳回原告包后发的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 | --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2-01-12 | 〔2021〕黔0123民初1113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0-04-30 | 〔2020〕黔0123执538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2018-12-04 | 〔2018〕浙1024执3653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18-10-12 | 〔2018〕黔0123执683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18-07-20 | 〔2018〕黔0113执961号 | |
7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 | --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16-10-14 | 〔2016〕黔0526执724号 | |
8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2-15 | 〔2016〕黔01执127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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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黔0123执2018号 | 2022-10-12 | (2017)黔0123民初682号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黔0123执538号 | 2020-04-30 | (2017)黔0123民初411号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浙1024执3653号 | 2018-12-04 | (2016)黔01民终5701号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黔0123执683号 | 2018-10-12 | (2017)黔民终237号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黔0113执961号 | 2018-07-20 | (2017)黔01民终5527号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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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20123761384133K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2008-04-11 | 2028-04-10 |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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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黔0123执1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黔0123执18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B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上述财产如需续冻/续封,申请执行人应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续冻/续封申请,如未向本院书面提出续冻/续封申请导致冻结财产解冻/解封,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2-05-30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黔01民终820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0元,由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22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黔01民初469号 | 被告 | - | -- | 驳回原告F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元,由原告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7 |
4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黔民终769号 | 被上诉人 | - | 10400 | 一、撤销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1民初168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F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12-17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黔01执异464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11-05 |
6 | 合同纠纷 | (2020)黔01执22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0)黔01执22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被执行人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贵阳市工业矿业物资总公司、F某某、Y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8-31 |
7 | 合同纠纷 | (2020)黔01执异283号 | 被执行人 | - | -- | 将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01执223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7-07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黔0123执538号 | 被执行人 | - | -- |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2020)黔0123执538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L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06-29 |
9 | 其他 | (2020)黔01民终2612号 | 上诉人 | - | 654000 | 一、维持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2019)黔0123民初259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2019)黔0123民初259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Y某某、W某某返还垫付款654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440元,由Y某某、W某某负担8840元,由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负担36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880元,由Y某某、W某某负担17680元,由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负担7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17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黔01执恢43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9)黔01执恢4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被执行人贵州万昌鼎盛经贸有限公司、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F某某、F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F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3-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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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F某某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2016-04-0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F某某、Z某某、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Y某某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8-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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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黔01民初469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F某某,贵州万昌鼎盛经贸有限公司,F某某,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5 |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黔0123民初1113号 | 被告 | 原告: B某某 被告: F某某,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21-06-10 | |
3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1)黔01民初469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F某某,贵州万昌鼎盛经贸有限公司,F某某,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4 | |
4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0)黔民终769号 | 被上诉人 | -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1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黔0123民初259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Y某某 被告: 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19-12-16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黔0123民初259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Y某某 被告: 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19-11-2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19号 | 原告 | 原告: 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被告: 凯里市鸣远贸易有限公司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2018-02-22 | |
8 | 其他 | (2017)最高法民终971号 | 上诉人 | - | 最高人民法院 | 2017-12-11 | |
9 | 其他 | -- | 其他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17-12-11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沪0108民初40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F某某,贵州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201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