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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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 2016-02-01 | 〔2016〕内0121执136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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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内0121执136号 | 2016-02-01 | (2015)土左民初字第00450号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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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国许准〔2017〕13号 | --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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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19)内0121民初205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呼和浩特市宝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7308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27免于收取 | 2019-06-04 |
2 | 其他 | (2015)土左民初字第0045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呼和浩特市宝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248800 | 一、被告呼和浩特市宝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X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112797元。
二、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32元,减半收取2516元,由被告呼和浩特市宝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权利人应于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持本判决书向本院书面申请执行,逾期则不予受理。 ...更多 | 2015-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