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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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少缴当期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违法事实。经核实,你单位2019年度销售0#柴油、92#汽油、95#汽油增值税应申报“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4207280.76元,实际申报1932739.89元,导致少缴2019年度增值税303152.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157.61元。你单位2020年1月至6月销售0#柴油、92#汽油、95#汽油增值税应申报“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3690630.40元,实际申报1069664.92元,导致少缴2020年1月至6月增值税340726.8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036.33元。综上所述,你单位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共少缴税款676072.92元。其中:少缴增值税643878.98元(303152.17+340726.81),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2193.94元(15157.61+17036.33)。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单位提供的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会计明细账、记账凭证等资料;(2)你单位提供的加油机取数图片;(3)你单位确认“以上数据经我核对,准确无误”的《遂溪县附城顺安加油站(普通合伙)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应补增值税及附加计算明细表》;(4)经你单位确认“经核对,情况属实”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 ...更多 | 对你单位少缴的税款676072.92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338036.55元。 | 338037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2021-06-09 | 湛税三稽罚〔2021〕1号 | |
2 |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所销售的成品油于2020年1月1日在加油站营业厅门口右侧发布有一幅标注着“三十年实力保障好油品值得信赖央企背景:1988年成立,第一批央企改制企业全国规模:拥有240余家分公司,15000多名员工”等字样内容的广告。又查明,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在2021年1月15日接受本局询问时的陈述,上述广告内容不属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另查明,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的费用是2500元。 ...更多 | 经查明,当事人为推销所销售的成品油于2020年1月1日在加油站营业厅门口右侧发布有一幅标注着“三十年实力保障好油品值得信赖央企背景:1988年成立,第一批央企改制企业全国规模:拥有240余家分公司,15000多名员工”等字样内容的广告。又查明,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在2021年1月15日接受本局询问时的陈述,上述广告内容不属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另查明,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的费用是25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 ...更多 | -- |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3-05 | 遂市监执一处字〔202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