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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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经信盐食函﹝2023﹞178号 | 安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食盐定点企业证书延续审核结果的批复 | 食盐批发销售许可 | 2024-01-01 | 2028-12-31 |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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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皖1523民初2736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六安市舒城盐业有限公司,六安众德建材有限公司 | 48000 | 准许原告F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F某某负担 | 2019-04-2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皖1523民初1537号 | 原告 | 原告: 六安市舒城盐业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金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 394140.18 | 被告安徽省金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向原告六安市舒城盐业有限公司清偿所欠货款394140.1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05元,由被告安徽省金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10 |
3 | 合同纠纷 | (2017)皖1523民初1963号 | 原告 | 原告: 六安市舒城盐业有限公司 被告: 舒城县众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 16000 | 准许原告六安市舒城盐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六安市舒城盐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4-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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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皖1523民初1537号 | 原告 | 原告: 六安市舒城盐业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金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2017-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