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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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截止至2016年4月19日,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欠伏卉丹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
二、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给付伏卉丹自2016年4月20日之日起至实际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利息履行方式: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前给付借款利息1000000.00元,于2019年3月31日前给付借款利息4000000.00元;
三、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19年6月40日前一次性给付伏卉丹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及剩余利息(扣除2018年8月27日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的1000000.00元利息);
四、如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伏卉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如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伏卉丹就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给其的哈尔滨市阿城区金城街朝阳小区四期3号楼1层04室(不动产登记证号:黑2018哈尔滨阿城不动产证明第0001966号)、2号楼1层14室(不动产登记证号:黑2018哈尔滨阿城不动产证明第0001965号)2号楼1层10室(不动产登记证号:黑2018哈尔滨阿城不动产证明第0001964号)3套房产申请法院拍卖、变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如自本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前,被告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优先责任公司、被告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优先责任公司履行本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累计数额大道超过5000000.00元,则伏卉丹应自收到5000000.00元还款后十五日内配合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三套抵押房产的解压手续。 ...更多 | --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2022-04-13 | 〔2018〕黑0103民初279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秦玉宝、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 8年10月1 0日前共同偿还原告伏卉丹借款利息3150000元;二、如被告秦玉宝、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全部履行前述第一项约定的偿还义务,原告伏卉丹有权立即对欠付的全部本金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秦玉宝、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 0 19年3月3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伏卉丹借款利息1000000元;四、如被告秦玉宝、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全部履行前述第三项约定的偿还义务,原告伏卉丹有权立即对欠付的全部本金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五、被告秦玉宝、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伏卉丹借款本金14216230.63元及利息(以实际欠本金为基数,自2016年4月20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扣除上述三项已支付部分):六、本案诉讼费、则产保全费由原告伏卉丹承担;七、被告秦玉宝、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伏卉丹须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本案中对秦玉宝财产的查封。案件受理费144542. 34元,减半收取72271. 17元, 由原告伏卉丹负担: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伏卉丹负担。 ...更多 | --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2022-01-04 | 〔2018〕黑01民初278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11 | 〔2019〕黑01执2054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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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黑0103执3948号 | 2022-04-13 | (2018)黑0103民初279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鲁0902执242号 | 2022-01-18 | (2021)鲁0902民初4488号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黑0103执35号 | 2022-01-04 | (2018)黑01民初278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鲁0902执1697号 | 2021-06-01 | (2021)鲁0902民初2661号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鲁0902执1473号 | 2021-05-13 | (2020)鲁0902民初617号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黑0102执3827号 | 2021-04-21 | (2019)黑0102民初15356号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京0105执28362号 | 2020-10-12 | (2019)京0105民初2436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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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746624 | (2023)鲁09执恢115号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8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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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902民初527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予原告H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H某某承担。 | 2023-06-07 |
2 | -- | (2023)京民申1031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3-05-22 |
3 | 合同纠纷 | (2022)京民终71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31546元,由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15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2)鲁09执6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2-20 |
5 | 合同纠纷 | (2022)鲁09执246号 | 其他 | - | 57665 | 本院执行的泰安市龙之媒广告公司与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履行29000元,本院收取执行申请费335元,其余款项28665元已过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泰安市龙之媒广告公司已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至此,泰安仲裁委员会[2021]泰仲调字第568号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 ...更多 | 2022-09-06 |
6 | 合同纠纷 | (2021)京民终92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06800元,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10 |
7 | 合同纠纷 | (2020)京04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秦玉宝 | 57793222.23 | 一、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2.8亿元、期内利息57793222.23元、罚息、复利、违约金(罚息: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本金2.8亿元为基数,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付;复利: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分段计收;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期内利息57793222.23元为基数,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违约金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计收;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的计收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及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920元;
二、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秦玉宝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秦玉宝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三、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已办理质押登记的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泰山地下大裂谷景区门票收费权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对秦玉宝持有的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驳回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49907元,由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9948元(已交纳);由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秦玉宝共同负担175995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02 |
8 | 合同纠纷 | (2022)鲁09执16号 | 被执行人 | - | -- | 泰安仲裁委员会(2020)泰仲裁字第796号裁决由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1-28 |
9 | 合同纠纷 | (2020)京02民初637号之一 | 其他 |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被告: Q某某 | -- | (2020)京02民初637号民事裁定书第一页中“M某某,黑龙江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补正为“M某某,黑龙江达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更多 | 2021-11-17 |
10 | 其他 | (2021)鲁0902执169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1-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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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6-01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Q某某、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23 | |
3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14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27 | |
5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31 | |
6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10 | |
7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01 | |
8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24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Q某某、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7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款纠纷 |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H某某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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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H某某,Q某某,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07 | |
2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2022)鲁09民特4号 | 被申请人 | -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07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京04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Q某某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9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京04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Q某某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0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Q某某,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1-11 | |
6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京民终924号 | 被上诉人 | -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1-05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京04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Q某某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06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京04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Q某某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06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京04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Q某某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8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京04民初670号 | 被告 | 原告: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Q某某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