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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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 -- |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2-06 | 东市监处罚〔2022〕541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5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6 | --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19-07-15 | 〔2019〕皖0122执2401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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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05 |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6 |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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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粤0391执恢327号 | 2022-08-01 | (2019)粤0391民初5805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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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皖0103执47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24 |
2 | 合同纠纷 | (2020)皖0103民初771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被告: C某某,陈秋梅,C某某,C某某,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04986.01 | 一、被告C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借款本金181191.43元、利息10326.32元、逾期罚息6468.26元(利息、罚息按照合同约定暂计算至2020年5月12日,之后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顺延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C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律师代理费7000元;
三、被告C某某、C某某、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C某某、C某某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227元,由被告C某某、C某某、C某某、C某某、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06 |
3 | 其他 | (2019)粤0391民初5805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陈秋梅,C某某 | 298332.77 | 一、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本金295832.77元;
二、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逾期利息(以保理融资本金295832.7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3%,从2018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上述融资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前海融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律师费2500元;
四、被告C某某、C某某对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C某某、C某某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25.5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C某某、C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22 |
4 | 劳动争议 | (2019)皖0122执240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肥东县人民法院(2018)皖0122民初482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2-31 |
5 | 劳动争议 | (2019)皖0122执2401号之一 | 其他 | - | -- | 将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19-12-31 |
6 | 劳动争议 | (2019)皖0122执2401号 | 其他 | - | 30000 | 对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万元,限在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前交纳。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肥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11-29 |
7 | 其他 | (2018)皖01执1184号 | 其他 | - | 44856.34 | 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以下义务:
一、被执行人依法履行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京仲调字第0208号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本案案件仲裁费44856.34元、执行费26205元 ...更多 | 2018-11-19 |
8 | 劳动争议 | (2018)皖0122民初482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4905 | 一、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未休年休假工资4905元;
二、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Y某某补办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的社会保险,原告Y某某应缴纳以上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0 |
9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皖0122民初482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4905 | 一、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未休年休假工资4905元;
二、被告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Y某某补办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的社会保险,原告Y某某应缴纳以上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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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皖0103民初771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被告: C某某,陈秋梅系蔡志强配偶,C某某,C某某,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2020-08-18 | |
2 | 合同纠纷 | (2019)粤0391民初5805号 | 其他 | -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4-10 | |
3 | 合同纠纷 | (2019)粤0391民初5805号 | 其他 | -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3-30 | |
4 | 合同纠纷 | (2019)粤0391民初5805号 | 其他 | -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03-04 | |
5 | 合同纠纷 | (2019)粤0391民初5805号 | 其他 | -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9-10-25 | |
6 | 劳动争议 | (2018)皖0122民初482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合肥绿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2018-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