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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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公司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更多 | 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贰万陆仟零壹元罚款。 ...更多 | 26001 | 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 | 2023-04-28 | 闽漳环罚20234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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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D17183 |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准予上路行驶 | 2022-05-30 | 2024-05-31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2 | 91350627073226836K001X | 排污许可证 | 允许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详见副本﹞ | 2023-11-23 | 2028-11-22 |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 |
3 | ﹝闽﹞JZ安许证字﹝2020﹞060080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07-13 | 2026-07-12 |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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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闽06民终328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340元,由江苏诚晟建设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07 |
2 | 劳动争议 | (2021)闽06执复53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复议申请,维持南靖县人民法院(2021)闽0627执异9号异议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10-18 |
3 | 劳动争议 | (2021)闽0627执异9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追加第三人福建宏之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7-08 |
4 | 其他 | (2021)闽06民辖终6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6-24 |
5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0)闽0627民初81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赖龙兴,Z某某 | 20905843.47 | 一、L某某、Z某某确认截止2020年7月22日尚欠L某某股权转让款4350000元、逾期付款利息1202921.736元,合计5552921.736元,对上述款项,L某某同意L某某、Z某某仅需支付4900000元,于2020年7月23日前支付4000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900000元,款项汇入户名L某某,账号62×××2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温泉公园支行的账户内;
二、若L某某、Z某某按照上述约定款项支付完毕,则L某某自愿放弃对剩余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L某某与L某某、Z某某双方因本案产生的权利、义务终结;
三、若L某某、Z某某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任何款项支付约定,则L某某有权就股权转让款4350000元、利息1202921.736元以及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基数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L某某、Z某某已经支付款项按照先抵扣逾期利息、后抵扣股权转让款的顺序进行抵扣;
四、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同意对L某某、Z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案件受理费48176元,减半收取计2408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L某某、Z某某、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7-22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0802民初584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逢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 | 126250 | 准许原告福建逢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2825元,减半收取为1412.5元,由原告福建逢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2-16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闽0802民初584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逢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 | 126250 | 准许原告福建逢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825元,减半收取为1412.5元,由原告福建逢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2-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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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0)闽0627民初81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2020-05-28 | |
2 | 股权转让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L某某,Z某某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2020-05-07 | |
3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2020-04-07 | |
4 | 劳动争议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恒昱钢铁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