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兰天源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南民营企业
陈树森
91451224MA5KDY5C8L
200万元人民币
-
东兰县东兰镇铜鼓路(东兰民间铜鼓收藏馆二楼)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行政处罚1条,裁判文书2条,法院公告1条,开庭公告2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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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1

开庭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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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其他
--
--
东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4
--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桂1202民初830号
被告
原告:
熊某某
被告:
蒙某某,广西东兰天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建工轨道建设有限公司,黄某某
53146.7
一、由被告蒙某某支付给原告熊某某工程款53146.70元; 二、驳回原告熊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2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蒙某某负担。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者向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同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28元。款汇: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50××××3998,开户行:农行河池分行城东分理处。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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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2
侵权责任纠纷
(2022)桂1202执1742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院(2022)桂1202执1742号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2-10-10

法院公告 1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广西东兰天源服务有限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0-07-02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桂1202民初376号
被告
原告:
M某某
被告:
河池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建工轨道建设有限公司,广西东兰天源服务有限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4-03-18
2
--
(2024)桂1202民初218号
原告
原告:
广西东兰天源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M某某,H某某,江西建工轨道建设有限公司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4-02-2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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