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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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3-19 | 〔2018〕京0107执2054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3-19 | 〔2018〕京0107执2048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3-19 | 〔2018〕京0107执2053号 | |
4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3-19 | 〔2018〕京0107执2047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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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京0107执2060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7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0-18 |
2 | 其他 | (2018)京0107执2059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京0107民初115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0-18 |
3 | 其他 | (2018)京0107执205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107民初115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后,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26 |
4 | 其他 | (2018)京0107执20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京0107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19 |
5 | 其他 | (2018)京0107执2053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京0107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19 |
6 | 其他 | (2018)京0107执2056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107民初114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后,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04 |
7 | 其他 | (2018)京0107执2050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107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后,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6-28 |
8 | 其他 | (2018)京0107执2049号 | 被执行人 | -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京0107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后,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6-28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京0107民初1154号 | 被告 | 原告: A某某 被告: 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 | 9040 | 一、被告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A某某借款本金九千零四十元并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九千零四十元为本金,自二○一六年七月十七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算);
二、驳回原告A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七十四元,由被告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到本院领取交费通知),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7-08-09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京0107民初116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 | 16000 | 一、被告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Z某某借款本金一万六千元并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一万六千元为本金,自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算);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百一十四元,由被告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到本院领取交费通知),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7-08-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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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聊城市瑞玉阁玉器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2017-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