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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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2017-10-23 | 〔2017〕豫0311执2255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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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豫0328执740号 | 2021-06-23 | (2020)豫0328民初2227号 | 洛宁县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豫0311执2255号 | 2017-10-23 | (2016)豫0311民初5449号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豫0328执592号 | 2017-10-10 | (2017)豫03民终241号 | 洛宁县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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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FM安许证字﹝2023﹞XCWK380YB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尾矿库运行(总库容 141.41万立方米,总坝高达到74米时闭库) | 2023-10-16 | 2026-10-15 |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 |
2 | 无 | -- | 铁、钼及副产品加工、销售;铅、锌、铜、钨、硫矿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金银首饰、五金电料、建材销售。 ...更多 | -- | 2099-12-31 | 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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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豫0325执173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Z某某、W某某、栾川锦鑫矿业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栾川县万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1-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豫民申4213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栾川锦鑫矿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8-09-13 |
3 | 其他 | (2018)豫0324执恢6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07 |
4 | 合同纠纷 | (2017)豫0311执225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4-24 |
5 | 合同纠纷 | (2016)豫0311民初545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栾川锦鑫矿业有限公司,Z某某 | 425200 | 一、被告Z某某、栾川锦鑫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Y某某借款40万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10月20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Y某某支付律师费25200元。
三、被告Z某某对以上第一、二项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092元、保全费3520元,由被告Z某某、栾川锦鑫矿业有限公司、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16 |
6 | 其他 | (2016)豫0311执保382号 | 被申请人 | - | 6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Z某某、栾川锦鑫矿业有限公司、Z某某银行存款6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Y某某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12-07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焦法执字第216-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本案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人河南省群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可向本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12-17 |
8 | 其他 | 山执字第00520号 | 其他 | - | -- | 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的全部义务,并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更多 | 2014-10-16 |
9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09)洛民立终字第138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09-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