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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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粤01执6154号 | 申请人 | - | 253160 | 84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深圳市风华物流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本院于2019年11月8日立案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深圳市风华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5160元(含执行费),其中扣划的执行款项84000元已发还申请人广州上源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费1160元已上缴国库,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诉讼费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处理 ...更多 | 201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