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李元华
915301810913486854
500万元人民币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成花园职工住宅小区东侧别墅3栋3-1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行政处罚1条,裁判文书5条,开庭公告2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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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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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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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9-03-13
〔2019〕云0102执1771号

信用中国 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旧标准
--
不详
--
2099-12-31
安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1)云0112民初8982号
被告
原告:
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科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68291.6
一、由被告云南科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款项人民币234145.8元。 二、由被告云南科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以人民币234145.8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31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违约金。 三、驳回原告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人民币342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97元,由被告云南科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226(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共同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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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2
合同纠纷
(2020)云0102民初221号
被告
原告:
昆明飞阳餐饮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42800
一、解除原告昆明飞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人民路壹号广场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JC-ZS-H20140806-4)。 二、被告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昆明飞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42800元。 三、驳回原告昆明飞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59元,由被告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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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7
3
合同纠纷
(2020)云0102民初215号
被告
原告:
昆明本埠餐饮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85640
一、解除原告昆明本埠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人民路壹号广场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JC-ZS-H20140806-3)。 二、被告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昆明本埠餐饮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85640元。 三、驳回原告昆明本埠餐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70元,由被告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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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7
4
其他
(2018)云0102民初7224号
其他
-
--
--
2018-07-31
5
其他
(2017)云01执804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01执804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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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2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合同纠纷
(2021)云0112民初8985、8982、8986、8984号
被告
原告:
云南城投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昆明摩根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成酒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云南金成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科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科润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021-07-05
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云南金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科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018-07-3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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