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撤销!

来源:建设库 作者:建设库 2024-04-24 109714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1则“建督撤字”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撤销对象:某某

撤销原因:经调查核实,宋某某在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北京*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撤销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查询 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82号),宋某某于2024年3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查询 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宋某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宋某某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如对本决定不服,宋某某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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