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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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豫07行终185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9-19 |
2 | 其他 | (2019)豫0781行初16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20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豫0702民初63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新乡市第十中学,Z某某 | 99550.48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Z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Z某某各项经济损失99550.48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02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5-29 |
4 | 其他 | (2014)红民一初字第63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Z某某,新乡市第十中学 | 4401.5 | 一、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J某某赔偿各项费用3081.5元。
二、新乡市第十中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J某某赔偿各项费用132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由S某某承担35元,新乡市第十中学承担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