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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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生的[____](1、污水;2、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3、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未[____](1、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2、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污水处理系统); ...更多 | 对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6000元; | 6000 |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 2022-10-17 | 诸卫传罚〔2022〕79号 | |
2 | 2020年7月2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浙江申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洁净手术室6Ⅱ级局部+千级(洁净度≥0.5μm(粒/m3)(UCL)测试值为47730粒/m3,卫生标准值是≤35200粒/m3,洁净度≥5.0μm(粒/m3)(UCL)测试值为589粒/m3,卫生标准值≤293粒/m,洁净手术室6Ⅱ级周边+万级换气数(次/h)测试值为22次/h,卫生标准值为≥24次/h,上述样品不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标准要求的规定,根据《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一条“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和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标准,辅助用房应当按规定分洁净和非洁净辅助用房,并设置在洁净和非洁净手术部的不同区域内。”的规定,《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2013年进行修改,现行标准为《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该单位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规定。 ...更多 | 罚款1200.0; | -- |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 2020-09-18 | 诸卫传罚〔2020〕91号 | |
3 | 见处罚结果 | 诸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诸环罚字[2016]311号 &n ...更多 | -- | 市环保局 | 2016-12-08 | 诸环罚字〔2016〕311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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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浙0681民初14770号 | 第三人 | 原告: P某某 被告: Y某某,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 363027.65 | 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P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损失168258.42元,已支付10000元,被告Y某某为其垫付9676元,余款148582.42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第三人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赔偿原告P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14154.81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被告Y某某赔偿原告P某某鉴定费损失2680元,款已付清;
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返还被告Y某某垫付款9676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五、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52元,减半收取计2176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200元,被告Y某某负担1826元,第三人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负担150元;鉴定费6400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负担5400元,第三人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负担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02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浙0681民初03942号 | 其他 | - | -- | -- | 2017-01-17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4)绍诸民初字144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 288733 | 准许原告S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631元,依法减半收取2815.5元,该款经审批予以免缴;鉴定费原、被告各自支付部分由各自负担。 ...更多 | 2014-10-20 |
4 | 合同纠纷 | (2013)绍诸民初字第90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 11200 | 被告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告J某某以J某某名义在该院治疗期间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等资料中的姓名及相关个人信息,全部由J某某更改为J某某。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依法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J某某、被告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80元,款汇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09×××13-9008,开户行:绍兴市银行营业部。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3-06-25 |
5 | 合同纠纷 | (2011)浙绍民终字第95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1-01-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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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3)浙06民终817号 | 被上诉人 | -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13 | |
2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3)浙06民终670号 | 被上诉人 | -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1 | |
3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浙0681民初8337号 | 原告 | 原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被告: F某某,T某某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4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浙0681民初8337号 | 原告 | 原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被告: F某某,T某某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2-09-08 | |
5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浙0681民初8337号 | 原告 | 原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被告: F某某,T某某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2-08-10 | |
6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2)浙0681民初8337号 | 原告 | 原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被告: F某某,T某某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22-07-13 | |
7 | -- | (2014)绍诸民初字第0144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14-10-14 | |
8 | -- | (2014)绍诸民初字第0144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2014-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