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湾山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
邰延成
91320000779663819K
200万元人民币
-
句容市下蜀镇亭子村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01项招标公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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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7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4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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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补报了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已公示
2015-08-0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中国 7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16)苏1183民初1190号
原告
原告:
江苏省湾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达泰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0105.22
被告江苏达泰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省湾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加工费计人民币160105.22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判决给付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70元,减半收取1785元,由被告达泰宁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61),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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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2
合同纠纷
(2016)苏1183民初629号
原告
原告:
江苏省湾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达泰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案按撤诉处理。
2016-03-01
3
合同纠纷
(2016)1183民初629号
原告
原告:
江苏省湾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达泰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案按撤诉处理。
2016-03-01
4
其他
(2013)句执字第1958号
申请人
-
--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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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5
其他
(2014)句执字第445号
申请人
-
--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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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7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其他
(2016)苏1183民初6769号
被告
原告:
句容市宏达新型建筑材料厂
被告:
江苏省湾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江苏省句容监狱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17-02-16
2
加工合同纠纷
(2016)苏1183民初1190号
原告
原告:
江苏省湾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达泰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16-03-29
3
承揽合同纠纷
(2013)句蜀商初字第0005号
被告
原告:
扬州苏美达长江制衣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省湾山旅游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法院
2013-04-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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