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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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更多 | 警告&警告 | --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3-01-16 | 青第2120234002号 | |
2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 | 罚款1.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10000 |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2-19 | 沪市监青处〔2019〕292019001999号 | |
3 | 违法排放污水(水质超标) | -- | -- | 上海青浦区水务局 | 2019-05-31 | -- | |
4 | 经调查,1、当事人于2013年12月取得“媚兰防晒乳SPF25”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131269。2014年1月-2016年8月,媚兰防晒乳SPF25共生产了2个批次,分别是AKB083002017/09/02和AMA043002018/04/29。其中,批次为AKB083002017/09/02与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中抽检到的批次(AKB083002017/09/02)一致,入库量为2183瓶,8月23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仓库内已无该产品库存。2、当事人生产的批号为AKB08300“媚兰防晒乳SPF25”产品,批件配方及产品外包装标示成分均含二苯酮-3,结果未检出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应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配方变更或可能涉及化妆品安全性的其他变更,应当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变更后仍使用原名称的,应当在产品外包装标识上予以注明,以区别于变更前产品”)。 ...更多 | 警告,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702.5元),没收非法财物(11670元) | 4702 |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6-11-22 | 沪食药监(青)罚处字〔2016〕第2520160039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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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5155 | (2024)沪0118执3587号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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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沪02民终5号 | 被上诉人 | - | 49977 | 本案按上诉人泉州市丰泽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并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9.42元,减半收取524.71元,由上诉人泉州市丰泽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6-02-2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02民终5号 | 被上诉人 | - | 49977 | 本案按上诉人泉州市丰泽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并按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9.42元,减半收取524.71元,由上诉人泉州市丰泽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6-02-2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青民二(商)初字第1938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媚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泉州市丰泽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 | 50501.52 | 被告泉州市丰泽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媚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款49,976.8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49.42元,减半收取,计524.7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