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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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接市局网安总队通报,我辖区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极速分期-借钱贷款花”(APP),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更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第六十四条,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 -- |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 2022-08-01 | 京公海行罚决字〔2022〕55138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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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07-30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9-12-25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7-05-16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07-31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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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京0108民初1223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5万元;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趣骏达网首页上连续七十二小时发表声明为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消除影响(消除影响的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本院将依法公开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四、驳回原告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12-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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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2-08-1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0-09-03 | |
3 |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 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0-08-27 | |
4 | 裁判文书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0-05-31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19-03-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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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0)沪0107民初1377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0-12-28 | |
2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2019)京0108民初1223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19-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