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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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40602000965848 | 440602000965848 | 设立登记 | 2020-03-20 | 2099-12-31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禅城核设通字﹝2020﹞第2000060180号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销售及互联网销售:家具、文具用品、卫生洁具、五金制品、装饰材料。 | 2020-03-20 | 2099-12-31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禅税一)许准字﹝2020﹞第(1016)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一万元的审批 ...更多 | 2020-04-0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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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604民初4707号 | 被告 | 原告: 中耀家具(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新盛家具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佛山新盛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中耀家具(深圳)有限公司第3680714号“海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二、被告佛山新盛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耀家具(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9000元;三、驳回原告中耀家具(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中耀家具(深圳)有限公司负担250元,被告佛山新盛家具有限公司负担275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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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2023)粤0604民初4707号 | 被告 | 原告: 中耀家具(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新盛家具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