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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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场制售饮用水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未按要求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案 | --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9-03-01 | 京西卫水罚〔2019〕119号 | |
2 | 现场制售饮用水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未按要求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案 | --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9-03-01 | 京西卫水罚〔2019〕118号 | |
3 | 水机周边10米范围堆放污染物、现场制售水机安装位置地面未平整固化、现场制售水机机身无产品铭牌、现场制售水机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每年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对其水质进行检测。、现场制售饮用水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要求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更多 | 未按要求向设备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等违法行为案 | --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9-02-27 | 京西卫水罚〔2019〕09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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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4230614007468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业企业(限北京市许可)名称、地址、注册资本金、法人、经济性质变更 | 2023-06-15 | 2025-07-13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2 | 京质监许字﹝2023﹞(燕)00407071号-3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车牌照。 | 2023-03-15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京质监许字﹝2023﹞(燕)00407071号-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车牌照。 | 2023-03-15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001423071400640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不审查 | 2023-07-17 | 2026-07-16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5 | 京质监许字﹝2023﹞(燕)00407071号-2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车牌照。 | 2023-03-15 | 2099-12-3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0014200509007693 | 0014200509007693 | (市)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 | 2020-07-14 | 2025-07-13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7 | 0014200603001434 | 0014200603001434 | (区)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 | 2020-07-03 | 2025-07-02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8 | 91110114761411963T | 营业执照 | 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04-04-21 | 2099-12-31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 |
9 | 京质监许字[2018](房)00000749号 | 京质监许字[2018](房)00000749号 | 维修B级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不大于80t、跨度不大于34.5m | 2018-05-07 | 2026-04-27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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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京0111民初889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1893.96 | 一、确认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Y某某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二、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7000元;三、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周六日加班费482.65元;四、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延时加班费603.45元;五、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2021年劳动节和清明节法定节假日加班费965.52元;六、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未休年休假工资1762.34元;七、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Y某某2020年6、7、8月以及2021年6、7、8月高温补贴1080元;八、驳回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Y某某已预交),由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27 |
2 | 劳动争议 | (2022)京0111民初8898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2176.54 | 一、确认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G某某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二、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G某某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7000元;三、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G某某周六日加班费764.27元;四、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G某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未休年休假工资1822.34元;五、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G某某2021年5月工资差额1509.93元;六、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G某某2020年6、7、8月以及2021年6、7、8月高温补贴1080元;七、驳回G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G某某已预交),由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27 |
3 | 其他 | (2021)京0115民初19420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P某某,T某某 被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北京中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P某某、P某某、T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51元,由P某某、P某某、T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7 |
4 | 劳动争议 | (2019)京0111民初18647号 | 第三人 | 原告: 北京中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19551.69 | 北京中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羊耳峪超市无需向Z某某支付两倍工资差额19551.69元。
案件受理费10元,由Z某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28 |
5 |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 2014年房民催字第02136号 | 申请人 | - | -- | 一、宣告号码为10786939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北京城关北街支行,银行账号为×××,出票日为2013年12月25日的转账支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北京金雄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