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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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已公示 | --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2020-12-18 | 金浦环罚字〔2020〕2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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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726210329850603378 | 330726210329850603378 |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2021-04-01 | 2099-12-3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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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726执2785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3)浙0726执2785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今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4-22 |
2 | -- | (2023)浙0604民初7376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道墟化工厂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1643520 | 1、第三人R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绍兴上虞道墟化工厂货款人民币819375元,并支付以819375元为本自2023年12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
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994元,财保费4770元,合计人民币16764元,由第三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逾期未提起上诉的,本判决即生效。本判决内容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本案生效判决履行。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未及时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4-03-20 |
3 | -- | (2023)浙0726民初1307号 | 原告 | 原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 | 准许原告恒昌集团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恒昌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5-08 |
4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26民初4157号 | 原告 | 原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17315.1 | 一、限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恒昌集团有限公司染色费17315.1元,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1年7月20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恒昌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26元,由原告恒昌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453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17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603民初1193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浙江易能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21080 | 准许浙江易能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恒昌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27元,减半收取16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50元,合计414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1-01-04 |
6 | 其他 | (2020)浙07执复87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复议申请人F某某、恒昌集团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19)浙0782执异194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9-25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浙0726执恢406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浙0726执恢40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今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22 |
8 | 合同纠纷 | (2020)浙0726执1500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浙0726执150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今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07 |
9 | 合同纠纷 | (2019)浙0782执异194号 | 第三人 | - | 4559305.85 | 一、追加T某某、F某某、L某某、恒昌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T某某在2137174.62元范围内、F某某在997348.16元范围内、L某某在237463.84元范围内、恒昌集团有限公司在1187319.23元范围内就本案尚欠债务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3-10 |
10 | 合同纠纷 | (2019)浙0782执996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782执996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3-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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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F某某、T某某、恒昌集团有限公司、乐门集团有限公司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19-12-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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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604民初7376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道墟化工厂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2 | -- | (2023)浙0604民初7376号 | 被告 | 原告: 绍兴上虞道墟化工厂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3 | -- | (2023)浙0726民初3846号 | 原告 | 原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4 | -- | (2023)浙0683民初5510号 | 被告 | 原告: 嵊州市雅斯德纺织助剂有限公司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5 | -- | (2023)浙0683民诉前调5864号 | 被告 | 原告: 嵊州市雅斯德纺织助剂有限公司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6 | 加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726民初1635号 | 原告 | 原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浦江县百和美纺织有限公司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6-14 |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3)浙0726民初1307号 | 原告 | 原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F某某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5-08 |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3)浙0726民初1167号 | 原告 | 原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2023-05-05 | |
9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浙0726民初416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5-18 | |
1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浙0726民初416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恒昌集团有限公司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