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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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179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亿鑫塑料制品厂 被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68135 | 一、被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亿鑫塑料制品厂支付货款68135元及利息(以68135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中山市亿鑫塑料制品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6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2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191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鑫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陈镇宣 | 37720 | 一、被告中山市鑫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720元及利息(以37720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2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陈镇宣对被告中山市鑫立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4元,减半收取计372元(已由原告预交),由两被告负担,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08 |
3 | 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4123号 | 被告 | 原告: 顺德区均安镇蜀晋塑料镀膜加工厂 被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16469 | 被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向原告顺德区均安镇蜀晋塑料镀膜加工厂支付加工款316469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7月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驳回原告顺德区均安镇蜀晋塑料镀膜加工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28元,减半收取计3114元(已由原告顺德区均安镇蜀晋塑料镀膜加工厂预付),由原告顺德区均安镇蜀晋塑料镀膜加工厂负担114元,被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并直接支付至原告顺德区均安镇蜀晋塑料镀膜加工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3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2072执8672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9)粤2072执867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1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2072执4222号 | 申请人 | - | -- | (2020)粤2072执422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报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8-05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2072执6622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9)粤2072执6622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1-2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20民终4723号 | 上诉人 | - | 160450 | 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2072民初41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2072民初418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L某某对中山市凯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634元,由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25元,中山市凯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Y某某、L某某负担350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09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29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2072执472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 | 2019-07-26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2072民初562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超粤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韦明贤,T某某 | 34500 | 一、被告中山市超粤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9年1月2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中山市超粤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3500元及保函费1000元;
三、被告W某某、T某某对被告中山市超粤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6元,减半收取计358元,诉讼保全费386元,合计744元,由被告中山市超粤照明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T某某负担(受理费原告已预交,不予退还,由被告中山市超粤照明工程有限公司、W某某、T某某于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时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05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2072民初1347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六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黄统生 | 23832 | 一、被告中山市六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3832元及利息(自2018年9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H某某对被告中山市六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6元,减半收取计268元,财产保全费314元,合计582元,由被告中山市六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山市六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5-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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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9-04-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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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2072民初179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亿鑫塑料制品厂 被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6-01 | |
2 | 加工合同纠纷 | (2021)粤2072民初14123号 | 被告 | 原告: 顺德区均安镇蜀晋塑料镀膜加工厂 被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8-25 | |
3 | -- | (2019)粤20民终472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及你(你单位),L某某,中山市凯信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25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粤2072民初0735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林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6-09-27 | |
5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2016)粤2072民初0860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东升镇骏力润滑油贸易行 被告: 中山市汇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6-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