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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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于2015 年未进行招标直接将赤壁市东风路小游园景观工程、赤壁大道A段(12号路-建设大道交叉口)中间绿化改造工程、老干部局宿舍楼景观工程等创-园项目发包给赤壁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该事实有赤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审计报告、施工合同、询问笔录、当事人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为证。 ...更多 | 本局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壹万零捌拾壹元的行政处罚。 | 10081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2020-08-14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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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1281201700009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
2 | 421281201700008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
3 | 421281201700006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
4 | 421281201700010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
5 | 421281201700011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
6 | 421281201700013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
7 | 421281201700012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
8 | 421281201700007 |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 -- | 赤壁市住建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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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1281行初6号 | 被告 | 原告: 杨某 被告: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宁市人民政府 | -- | 本案按照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杨某负担 | 2023-03-16 |
2 | 其他 | (2021)鄂12行初18号 | 第三人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 --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本案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9 |
3 | 合同纠纷 | (2020)鄂1281民初117号 | 被告 | 原告: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800 | 准许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经院长决定实收2800元,由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11-23 |
4 | 其他 | (2020)鄂1281行审25号 | 申请人 | - | -- | 对申请执行人市住建局作出的赤住建罚字【2019】02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赤壁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5-06 |
5 | 其他 | (2020)鄂1281行审26号 | 申请人 | - | -- | 对申请执行人市住建局作出的赤住建罚字【2019】01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赤壁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05-06 |
6 | 其他 | (2019)鄂1281行初3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 2019-08-01 |
7 | 劳动争议 | (2017)鄂民申117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S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7-05-27 |
8 | 合同纠纷 | (2016)鄂12民终78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S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2-15 |
9 | 其他 | (2015)鄂咸宁中民终字第1072号 | 被上诉人 | - | 324120.82 | 一、撤销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223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Y某某、C某某、Y某某、Y某某因Y某某死亡未获赔偿的损失228141.3元,由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塘驿村镇建设管理站赔偿68442.39元,赤壁市公路管理局赔偿22814.13元,上述给付义务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三、驳回Y某某、C某某、Y某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4723元,共计9446元,由Y某某、C某某、Y某某、Y某某负担5668元,由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塘驿村镇建设管理站负担2834元,由赤壁市公路管理局负担94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11-01 |
10 | 劳动争议 | (2016)鄂1281民初264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 | 驳回原告S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简易程序减半,实收5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于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咸宁金穗支行,账号:17×××04-550。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足额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6-07-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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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行为 | (2021)鄂12行初24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2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卓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人民法院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