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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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0503刑初45号 | 其他 | - | 5000 | 被告人乔某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3-06-21 |
2 | -- | (2023)鄂0503刑初36号 | 其他 | - | 4000 | 被告人牟某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3-05-10 |
3 | -- | (2022)鄂0503刑初199号 | 其他 | - | 2000 | 被告人邓某爽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3-02-27 |
4 | -- | (2022)鄂0503刑初195号 | 其他 | - | 2000 | 被告人梁某雄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3-02-27 |
5 | -- | (2022)鄂0503刑初191号 | 其他 | - | 7000 | 被告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2-12-30 |
6 | -- | (2022)鄂0503刑初177号 | 其他 | - | 2000 | 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2-12-12 |
7 | -- | (2022)鄂0503刑初169号 | 其他 | - | 3000 | 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2-12-07 |
8 | -- | (2022)鄂0503刑初160号 | 其他 | - | 4000 | 被告人吴某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2-11-18 |
9 | -- | (2022)鄂0503刑初166号 | 其他 | - | 4000 | 被告人袁某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2-11-14 |
10 | -- | (2022)鄂0503刑初163号 | 其他 | - | 4000 | 被告人叶某松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22-11-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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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4)鄂伍家岗刑初字第00116号 | 原告 | 原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 L某某,L某某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17-07-30 | |
2 | -- | (2015)鄂伍家岗刑初字第00118号 | 原告 | 原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 T某某,T某某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15-08-14 | |
3 | -- | (2015)鄂伍家岗刑初字第00113号 | 原告 | 原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 D某某,D某某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15-07-15 | |
4 | -- | (2014)鄂伍家岗刑初字第00142号 | 原告 | 原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 P某某,P某某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14-08-26 | |
5 | -- | (2014)鄂伍家岗刑初字第00051号 | 原告 | 原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 X某某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14-04-04 | |
6 | -- | (2014)鄂伍家岗刑初字第00046号 | 原告 | 原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 Z某某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14-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