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客厅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陶银
91429005MA49BBAC4P
3000万元人民币
-
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殷台路5号
潜江客厅建设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房地产开发资质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6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3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6

信用中国 27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2023)鄂9005诉前调确14号
--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3-04-17
〔2023〕鄂9005诉前调确14号
2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2023)鄂9005诉前调确13号
--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3-04-11
〔2023〕鄂9005诉前调确13号

被执行人 6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409515
(2024)鄂9005执1209号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4-05-27
2
499448
(2024)鄂9005执854号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4-03-22
3
265755
(2024)鄂9005执853号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4-03-22
4
616018
(2024)鄂9005执189号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4-01-12
5
266139
(2024)鄂9005执137号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4-01-09
6
51532
(2023)鄂9005执3328号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3-11-17

信用中国 27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梯11鄂N03233(24)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024-01-05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011396477-20240105-00029
2024-01-05
2099-12-31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梯11鄂N03237(24)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024-01-05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011396477-20240105-00029
2024-01-05
2099-12-31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梯11鄂N03246(24)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024-01-05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011396477-20240105-00029
2024-01-05
2099-12-31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潜水利复﹝2021﹞11号
新标准
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紫月湖·潜江客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送审稿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9-429005-70-02-062991),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项目概况紫月湖·潜江客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潜江市东荆新区。项目所在区域属南方红壤区,属潜江市划定的城市水土流失重点监督管理区,该项目区域土壤流失以微度侵蚀为主,水土流失容许值为500t/(km2.a)。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6栋住宅、2栋幼儿园、1栋酒店、14栋民宿酒店、配套裙房、一层地下室、道路广场、绿化以及配套设施。工程占地12.23hm2,永久占地12.23hm2,工程总挖方47.77万m³,总填方16.41万m³,弃方31.36万m³。项目总投资155064万元。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工期67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二、总体意见1.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2.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的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设计水平年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3.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5.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23hm²。6.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7.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8.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估算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水土保持工程概算总投资1140.1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5.38万元,植物措施892.40万元,临时措施费80.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345万元。9.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2020〕62号),该工程应向潜江市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345万元。10.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三、有关要求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接受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农村水利水保科和市水政监察支队的监督管理。2.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4.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理和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建设期间,在你公司官网上公开监测季报、监测成果。5.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6.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更多
2021-03-31
2026-03-30
潜江市水利和湖泊局
5
鄂潜江商房预字﹝2020﹞0013号
新标准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
1#27层189套
2020-09-02
2099-12-31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鄂潜江商预字﹝2021﹞0020号
新标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当期预售面积18816.07平方米,共162套住宅:11号楼27层,162套,面积:18816.07平方米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市潜江北门支行监管账号:1813082019020031220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监管账号:42050162738600001368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监管账号:17300201040018484监管银行:潜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监管账号:82010000004054914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监管账号:567778649094
...更多
2021-04-30
2099-12-31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梯11鄂N03236(24)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024-01-05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011396477-20240105-00029
2024-01-05
2099-12-31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梯11鄂N03244(24)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024-01-05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011396477-20240105-00029
2024-01-05
2099-12-31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梯11鄂N03241(24)
新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024-01-05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011396477-20240105-00029
2024-01-05
2099-12-31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鄂潜江商房预字﹝2020﹞0005号
新标准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
3#27层156套、4#18层72套
2020-06-19
2099-12-31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鄂9005民初2943号
被告
原告:
湖北卡洛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潜江客厅建设有限公司
--
本案按原告湖北卡洛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836元,减半收取计2418元,由原告湖北卡洛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23-09-07
2
承揽合同纠纷
(2022)鄂9005民初3819号
被告
原告:
武汉鑫名锐模型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潜江客厅建设有限公司,智城客厅投资(湖北)有限公司,卓尔智城集团有限公司,卓尔控股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武汉鑫名锐模型技术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3196元,减半收取计1598元,由原告武汉鑫名锐模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22-12-12
3
合同纠纷
(2022)鄂9005民初728号
被告
原告:
武汉当加源盛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潜江客厅建设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武汉当加源盛广告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37元,减半收取计418.50元,由原告武汉当加源盛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22-03-09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2)鄂0112民初7241号
被告
原告:
湖北名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卓尔智城集团有限公司,潜江客厅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3-01-18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