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 罚款捌万元 | 80000 | 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1-26 | 苏苏吴住建罚决202352号 | |
2 | 你单位在南京市浦口区浦乌路以西绕城路以北承接的宝湾产城南京浦口智造园一期项目未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行为的行为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千元(¥15000元)。 | 15000 | 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 2023-05-14 | 苏宁浦建设罚决20239号 | |
3 | 核查不合格资质 | 责令限期整改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05-09 | -- | |
4 | 1.现场未实行三级配电系统管理。2.水电班组临时用电开关箱未接地,未做到一机一闸,普遍使用插座连接。3.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未每日记录。 ...更多 | -- | --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8-01 | 澄住建建工〔2022〕29号 | |
5 |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诸城市书香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更多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20000 | 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08-01 | 诸综执行处字〔2022〕第00052号 | |
6 | 2022年1月7日,本机关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江阴市月城镇,承建江苏中农都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新建项目,当事人虽编制了《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但该高支模工程在其专项施工方案未通过专家论证的情况下就已浇筑完成。当事人存在施工单位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违法行为。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 12000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7-01 | (澄住建)罚决〔2022〕76号 | |
7 | 2021年8月18日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德市双桥区半壁山路18号承建的“魁星街项目”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吴程浩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更多 | 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处罚内容:处人民币1万整罚款 ...更多 | 10000 | 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2022-03-07 | 承城管罚字〔2021〕第71号 | |
8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12-17 |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 |
9 | 2021年7月9日印发的《关于2021年6月份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2021〕327号),对6月份进行预警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经核实,7月份仍整改不到位 ...更多 | 予以全市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扣减信用分。 | -- |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8-26 | -- | |
10 | 整改不到位 | 予以全市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扣减信用分。 | -- |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8-26 | 〔2021〕404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854256 | (2024)苏0509执4899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5-23 |
2 | 267095 | (2024)苏0509执3743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3 | 35761 | (2024)苏0509执3740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4 | 278107 | (2024)苏0509执2239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5 | 834194 | (2024)苏0509执2126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6 | 650000 | (2024)苏0509执1509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2-23 |
7 | 19736928 | (2024)苏0509执1195号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1-3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KFQ05840492)公司变更﹝2019﹞第04230012号 | 公司变更 | 公司变更 | 1981-05-28 | 2099-12-31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苏登EKT23090270 | 苏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工业流体智能智造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塔吊使用登记 | 2023-09-11 | 2024-07-22 |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 |
3 | 苏登EKT23090271 | 苏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工业流体智能智造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塔吊使用登记 | 2023-09-11 | 2024-07-22 |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 |
4 | 苏登MHT23090405 |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 化学机械抛光设备等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项目2#吊 | 2023-09-04 | 2099-12-31 |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苏﹞JZ安许证字﹝2005﹞050777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延期申请) | 2022-09-23 | 2025-12-20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苏登EKW23120179 | 苏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工业流体智能智造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物料提升机使用登记 | 2023-12-14 | 2024-07-22 | 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 |
7 | 空 | -- | 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具体按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SP05818801食许准字(2021)第11080040号 | 准予许可通知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11-08 | 2026-11-07 |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
9 | WJSP-066食许准字﹝2021﹞第02020003号 | 准予许可通知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2-02 | 2026-02-01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无 | 未填报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消防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管道设备工程;防水工程;环保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建筑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河道保洁工程;河道疏浚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材料及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04-23 | 2099-12-31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4)苏0509民初332号 | 被告 | 原告: 昆山市百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96113.88 | 一、被告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昆山市百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271113.8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71113.8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自2023年6月3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二、被告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昆山市百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律师费24000元、保全担保费1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经常居住地及财产状况,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及高消费、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申报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在本案申请执行立案后,本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09元、保全费2270元,合计5379元,由被告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之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昆山市百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告昆山市百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预交之数,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交纳上诉费的凭证提交本院 ...更多 | 2024-03-25 |
2 | -- | (2023)豫0823民初576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80020.14 | 被告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工资款79131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计取889.14元,由被告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14 |
3 | -- | (2023)青2802民初845号 | 原告 | 原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尊金诺有限公司,中宇远方实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原告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9-27 |
4 | 合同纠纷 | (2022)苏0281民初784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X某某,L某某,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农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1140566 | 一、Z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L某某支付工程款1140566元及该款自2022年3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26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263元(L某某已预交),由L某某负担2222元,由Z某某负担19041元。L某某预交剩余的19041元由本院退回,Z某某应负担的19041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交纳(开户名称:江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账号:0166********;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江阴农商银行营业部)。鉴定费5000元(L某某已预交),由L某某负担523元,由Z某某负担4477元,Z某某应负担的部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L某某。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3-02-13 |
5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执恢4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一、终结(2015)苏中民初字第00058号民事判决书对被执行人润地利科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二、终结(2015)苏中民初字第00058号民事判决书对江苏北达环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润澳花园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王和平、W某某、Z某某、潘阳生、Z某某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3-01-18 |
6 | -- | (2022)苏02民终641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448元,由上诉人吴江建设公司、常州搭建公司各半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2-20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509执异171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无锡周佳钢铁有限公司提出对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12-12 |
8 | 合同纠纷 | (2022)苏0509执5587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5民终1292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05 |
9 | 合同纠纷 | (2022)苏0205民初747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W某某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 | -- | 准许原告Y某某、W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Y某某、W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12-02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苏0509执687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2)苏0509民初162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0-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苏州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江市众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2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华复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1-02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华复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9-21 | |
4 | 裁判文书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L某某、吴江众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8-29 | |
5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通锦益置业有限公司、阜宁县慧兴物资经营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8-01 | |
6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华复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7-06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地产开发 | L某某、吴江市众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4-18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华复医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4-13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南通锦益置业有限公司、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阜宁县慧兴物资经营部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4-11 | |
10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Z某某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23-03-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沪0120民初268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贵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2 | -- | (2024)浙0106民初1377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中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3 | -- | (2024)苏0111民初869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兴盎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4 | -- | (2024)苏0111民初1205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宁桂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5 | -- | (2024)苏0111民初393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拓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南通隆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南通隆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8 | -- | (2024)苏05民终2153号 | 上诉人 | -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1 | |
9 | -- | (2024)沪0120民初268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贵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10 | -- | (2024)沪0120民初268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贵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吴江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L某某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