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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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古竹院村浙江远驰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更多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 25000 | 诸暨市综合执法局 | 2023-12-22 | 诸综执罚决字〔2023〕第002951号 | |
2 | 当事人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古竹院村浙江远驰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cn)或者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 25000 | 诸暨市综合执法局 | 2023-12-22 | 诸综执罚决字2023第002951号 | |
3 | 2022年9月29日,当事人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建业路“浙江巨箭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宿舍楼、传达室、连廊、卸货钢棚”项目施工现场被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围挡未封闭到位、2.裸土未覆盖、3.无冲洗设备,进出车辆未冲洗、4.施工道路未硬化。2022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巨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以下问题已整改:1.工地周边已砌筑永久性围墙;2.工地周边裸土已覆盖,3.当事人已在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冲洗车辆与道路;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工地内最北面的楼附近和正对北楼南面的内部通道中仍存在裸土未覆盖现象;2.东北侧大门附近施工道路未硬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更多 |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 50000 | 诸暨市综合执法局 | 2022-12-09 | 诸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27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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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109200407019275775 | 330109200407019275775 |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4-07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330101211214811621072 | 33010121121481162107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 | 2021-12-14 | 2099-12-31 | 区住建局 | |
3 | 330000231019885751418 | 330000231019885751418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3-10-19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330000240122845458983 | 33000024012284545898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2024-01-22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330000231019886706970 | 330000231019886706970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10-19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6 | 330000210209823378753 | 33000021020982337875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 | 2021-02-09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7 | 330000231205810033754 | 33000023120581003375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12-05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8 | 330109200724625604480 | 330109200724625604480 |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7-24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9 | 浙建许字第330000190320304432512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新) | 关于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延续)事项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2019-03-21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0 | 330000190716809596323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二级消防资质核准 | 2019-08-02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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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109民初114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 5369257.53 | 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836695元、停工损失500000元,及欠付工程款1636695元自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27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损失6268.76元,欠付工程款836695元自2022年1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损失;
二、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利息102054.97元;
三、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质量保修金725424.4元及其中435254.64元自2017年3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损失,其中290169.76元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损失;
四、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鉴定费54958元;
五、驳回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806元,由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负担24603元,由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4203元。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10-31 |
2 | 其他 | (2019)浙0109执6714号 | 其他 | - | -- | 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109执6714号案件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更多 | 2019-09-12 |
3 | 合同纠纷 | (2019)浙0109执6327号 | 其他 | - | -- | -- | 2019-08-21 |
4 | 其他 | (2019)浙0109民初2346号 | 其他 | - | -- |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 2019-05-06 |
5 | 其他 | (2018)浙01民终6694号 | 第三人 | - | 113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68元,由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0-30 |
6 | 其他 | (2017)浙0109民初14536号 | 第三人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 | 3410316.55 | 一、确认Z某某与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于2009年1月12日签订的《临东社区"外来民工公寓"建设项目合作协议》无效;
二、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返还Z某某上述项目垫付款2910316.55元;
三、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返还Z某某押金500000元;
四、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赔偿Z某某相应利息损失(计算方式见附页);
五、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支付Z某某鉴定费2500元;
六、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五所涉付款义务,限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七、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87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63874元,由Z某某负担16612元,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负担47262元。
原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萧山临浦镇临东社区经济联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7-30 |
7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09执1493号 | 申请人 | - | -- | -- | 2018-04-25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杭萧执费字第44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Q某某,杭州鹏祥建设有限公司 | -- | -- | 2016-03-04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浙杭民终字第2401号 | 上诉人 | - | 516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968元,由上诉人杭州鹏祥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0-19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浙杭民终字第2401号 | 上诉人 | - | 516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968元,由上诉人杭州鹏祥建设有限公司、L某某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0-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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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08民初6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2 | -- | (2024)浙0108民初65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3 | -- | (2024)浙0109民诉前调1144号 | 申请人 | -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3-01 | |
4 | -- | (2024)浙0109民诉前调1144号 | 申请人 | -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2-04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109民初876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萧山临浦临东股份经济联合社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
6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3)浙0108民诉前调475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8-30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浙0109民初876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萧山临浦临东股份经济联合社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111民初4886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富阳巨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2022-11-01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浙0109民初114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8-09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浙0109民初114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冠富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临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