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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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2022年4月22日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在年产1.47万吨无纺布、400吨塑料制品项目项目项目建设中存在施工单位未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模板支撑搭设高度7.8米)进行验收 ...更多 | 罚款1.4万元 | 14000 | 仙桃市住建局 | 2022-05-18 | 仙建罚〔2022〕20号 | |
2 |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印刷油墨产品5000吨1#制版厂车间项目建设中存在施工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更多 | 罚款1万元 | 10000 | 仙桃市住建局 | 2021-05-14 | 仙建罚〔2021〕3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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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33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延续 | 2023-06-12 | 2026-06-12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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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1022民初3884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W某某,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回起诉 | 2023-10-30 |
2 | 合同纠纷 | (2021)鄂9006民初4739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75000 | 一、被告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7.5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77.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2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支付完毕止);
二、驳回原告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50.00元,由被告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9 |
3 | 合同纠纷 | (2020)鄂9006执23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07 |
4 | 合同纠纷 | (2019)鄂9006民初1258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万豪林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天商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解除原告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万豪林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签订的《湖北天商国际服装科技城7#地块室外园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湖北天商国际服装科技城7#地块室外园区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被告武汉万豪林泰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9年5月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驳回原告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00元,由原告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负担1700元,被告武汉万豪林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8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27 |
5 | 合同纠纷 | (2019)鄂96民辖终3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8-06 |
6 | 其他 | (2016)鄂0583执保88号 | 其他 | - | -- | 未公布 | 2016-12-27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鄂0583民初1128号 | 被告 | 原告: 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 140000 | 准许原告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50元,保全费1220元,合计2770元,由原告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9-22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鄂0583民初1128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 140000 | 准许原告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50元,保全费1220元,合计2770元,由原告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9-22 |
9 | 其他 | (2015)鄂仙桃法执字第01058-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5)鄂仙桃民二初字第01093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4-13 |
10 | 其他 | (2015)鄂黄陂盘民初字第00377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精功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 12000 | 准予原告湖北精功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湖北精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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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鄂9006民初4739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天门市人民法院 | 2021-12-07 | |
2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湖北正泰建筑有限公司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