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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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法事实: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处罚内容:处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罚款。;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3.0 | 30000 |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2-04 | 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10号 | |
2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处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罚款。 | 30000 |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2-04 | 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10号 | |
3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 | 处罚款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罚款。 | 100000 |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2-04 | 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11号 | |
4 | 违法事实: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 | 处罚内容:处罚款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罚款。;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0.0 ...更多 | 100000 |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2-04 | 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11号 | |
5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处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罚款。 | 30000 |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2-04 | 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10号 | |
6 |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 | 处罚款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罚款。 | 100000 |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4-02-04 | 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11号 | |
7 | 当事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路与**街交叉口东南侧临平政储出[2022]**号地块项目内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 | 5500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 2024-01-25 | 杭临平乔司罚决字2024第000004号 | |
8 | 当事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路与**街交叉口东南侧临平政储出[2022]**号地块项目内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更多 |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 | 5500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 2024-01-25 | 杭临平乔司罚决字〔2024〕第000004号 | |
9 | 当事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政工出[2021]45号新制造业项目实施了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规定 ...更多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20000 |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 | 2024-01-15 | 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000521号 | |
10 | 当事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政工出[2021]45号新制造业项目实施了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以及《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第十二条“违法行为属于《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行为之一的,罚款数额在裁量基准确定的情节所对应的罚款幅度内确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裁量基准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一般处罚按裁量基准确定的情节所对应罚款幅度的中间值处罚;有从轻处罚情形的,按裁量基准确定的情节所对应罚款幅度的中间值以下处罚;有从重处罚情形的,按裁量基准确定的情节所对应罚款幅度的中间值以上处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章第十四条第二款“违法情节轻微,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100立方米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20000 |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 | 2024-01-15 | 杭三墩罚决字2023第00052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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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2 | 330101161612090105566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3 | 330101161612050210081 | -- |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4 | 330101161611161234412 | -- |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5 | 330101161612090105235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6 | 330101161611160105340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7 | 330101161611210105223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8 | 330101161611150105049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9 | 330101161611150104721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10 | 330101161611160105060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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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903财保23号 | 被申请人 | - | 14755298 |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冻结金额14755298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益汇达清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4-03-04 |
2 | -- | (2024)浙07民终245号 | 其他 | - | -- | 准许上诉人甲公司、乙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2469元(已减半),本院予以免收。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1-31 |
3 | -- | (2024)浙0624民初10号 | 其他 | - | -- | 准许原告杨某甲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杨某甲负担(已缴纳) ...更多 | 2024-01-19 |
4 | -- | (2024)浙1023民初99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鼎固特种门窗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浙江鼎固特种门窗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4-01-12 |
5 | -- | (2023)浙1123民初2005号 | 其他 | 原告: 叶某 | 6760 | 被告甲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叶某劳务报酬676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叶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26 |
6 | -- | (2023)浙0783民初1908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汇川区衡达建筑材料租赁站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 | -- | 准许原告汇川区衡达建筑材料租赁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222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汇川区衡达建筑材料租赁站负担 ...更多 | 2023-11-28 |
7 | -- | (2023)浙0903财保14号 | 被申请人 | - | 140603 | 1、冻结被申请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东港支行银行存款5000元(账号:×××)。冻结期限为一年。
2、冻结被申请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银行存款135603元(账号:×××)。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320元,由舟山市隆鑫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8-11 |
8 | -- | (2023)粤0304执25151号 | 被执行人 | - | -- |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23】1822号仲裁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7-27 |
9 | -- | (2023)鄂0105民初330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07815.64 | 一、被告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返还质量保证金1,388,907.82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二、被告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388,907.82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1日起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金3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四、驳回原告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287.50元,由被告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6-07 |
10 | -- | (2022)浙0502民初6083号之一 | 第三人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对被告浙江乔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C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05-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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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仲裁文书 |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杭州臻何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非法院单位 | 2024-04-1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L某某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3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西安峻侨节能保温材料开发有限公司、陕西东弘润美实业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23-07-0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西安峻侨节能保温材料开发有限公司、陕西东弘润美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凯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23-04-15 | |
5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新余仙女湖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某某,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19-09-09 | |
6 | 送达公告 | 租赁合同纠纷 | Y某某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5-17 | |
7 | 送达公告 | 租赁合同纠纷 | Y某某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2-28 | |
8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S某某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2018-11-13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李某贤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18-09-25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李某贤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2018-09-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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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212民初3354号 | 被告 | 原告: 宁波启梵不锈钢管道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4-29 | |
2 | -- | (2024)鄂0191民初1991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C某某,武汉地产车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3 | -- | (2024)苏0282民初4137号 | 被告 | 原告: 宜兴市丁蜀镇黄彦建材经营部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4 | -- | (2024)浙01民特143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5 | -- | (2024)浙0523民初170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6 | -- | (2024)浙1123民初49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M某某,W某某 | 遂昌县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7 | -- | (2024)鄂0102民初2185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8 | -- | (2024)浙0521民初109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德清县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9 | -- | (2024)赣0491民初427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L某某,D某某,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10 | -- | (2024)浙0106民初135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