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 限2023年5月4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 ...更多 | --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 2023-03-27 | -- | |
2 | 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喷漆工段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 1、责令改正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喷漆工段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行为;2、罚款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44000.00)。 ...更多 | 44000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2-25 | 通06环罚字〔2020〕第26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苏﹞JZ安许证字﹝2005﹞060458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准(延期申请) | 2022-11-09 | 2025-12-24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2)苏0612民初4916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智慧方舟(苏州)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344232 | 限被告智慧方舟(苏州)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134423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344232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898元,减半收取计8449元,由被告智慧方舟(苏州)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代垫,待执行时由被告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本院提供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2-09-30 |
2 | 合同纠纷 | (2022)苏0812民初6627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淮安雨润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8-17 |
3 | 合同纠纷 | (2021)苏06民终764号 | 被上诉人 | - | 193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160元,由上诉人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3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苏0612执恢207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0-03-30 |
5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苏0612民初3919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D某某 | 100000 | 准许原告G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8-11-12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苏0612民初4472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5744200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100000元及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1544200元(已计算到2018年10月8日);从2018年10月8日起以2100000元为本金,按月息2%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偿还之日;
二、驳回原告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376元,由原告新华公司负担1422元,由被告负担35954元(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已代垫,待执行时由被告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08 |
7 | 其他 | (2018)苏0612行审120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予强制执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通土资罚[2017]2416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14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6)苏0612执324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苏0612民初663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今后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5-1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苏0611民初2545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东海金属管件有限公司 被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637608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南通东海金属管件有限公司货款611270元及该款自2016年6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的违约金、律师费26338元;
二、驳回原告南通东海金属管件有限公司对被告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26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226元(该院银行账户户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西被闸支行,账号:47×××82)。 ...更多 | 2017-04-12 |
10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16)苏0612民初681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 59949.07 | 一、被告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702.41元、停工留薪期工资9036.66元、护理费32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元、交通费400元、假牙安装费6400元、鉴定费2280元,合计人民币62229.07元;
二、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1-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苏0612民初24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2 | -- | (2024)苏0612民初24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6-04 | |
3 | -- | (2024)苏0623民初2075号 | 原告 | 原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如东县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2-20 | |
5 | -- | -- | 原告 | 原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6 | -- | --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南通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2-08 |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0-12 | |
8 | 劳动争议 | --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南通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9 | -- | (2023)苏0612民初5175号 | 其他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南通新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9-01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南通新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2023-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