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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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调查,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学员三食堂后厨改造;屋顶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项目编号2021-JL05-G1641;2021-JL05-G1630)项目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违规失信行为。 ...更多 | 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自2024年05月09日起暂停其参加陆军范围采购活动资格。 | -- | 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 | 2024-05-09 | -- | |
2 | 存在违规失信行为。 | 暂停资格 | -- | 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 | 2024-05-09 | -- | |
3 | 2023年5月9日8时45分,渣土大队执法人员李保均、陈峰接群众投诉:2023年5月8日晚上郧阳区丽江小区住事实宅楼建筑工地,浇筑商砼作业施工至23点30分,未按照规定作业时间施工。 ...更多 | 1、按照限制作业时间施工;2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十堰市郧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2023-06-12 | (郧阳)城罚决字2023第00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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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硚国税 许准字〔2017〕第534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2017-05-12 | 2099-12-31 | 武汉市硚口区国家税务局 | |
2 | 91420104568383526Q | 企业变更登记或换照 |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馆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安装;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制作仅限分支机构);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1-03-02 | 2099-12-31 |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武硚税一﹞许变准字﹝2020﹞第﹝17﹞号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直接送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一百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更多 | 2020-11-2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硚口区税务局 | |
4 |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41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延续 | 2022-06-27 | 2025-06-27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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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鄂1022民初125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T某某 | 239795 | 一、被告湖北吉事多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154536.5元;
二、被告T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各项损失人民币余85258.5元,被告湖北吉事多建筑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77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1225元,被告湖北吉事多建筑有限公司负担1716元,被告T某某负担7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8 |
2 | 其他 | (2021)鄂0106民初442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C某某、S某某、S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0元,由原告C某某、S某某、S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5-06 |
3 | 合同纠纷 | (2020)鄂03民终1858号 | 被告 | - | 842544.83 | 一、撤销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2019)鄂0381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
二、X某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Z某某、S某某工程劳务费842544.83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同期同类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直至清偿之日止)及鉴定费12000元。湖北龙之源道茶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Z某某、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逾期未履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1549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490元由Z某某、S某某负担6365元,被告X某某负担14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490元,由Z某某、S某某负担2207元,X某某负担1328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14 |
4 | 其他 | (2020)鄂01民终4896号 | 上诉人 | - | 8216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54元,由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07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鄂1022民初1911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湖北车桥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2650 | 准予原告湖北车桥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353元,诉讼财产保全费2520元,共计人民币5873元由原告湖北车桥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1-14 |
6 | 其他 | (2019)鄂0106民初1152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6467 | 一、被告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C某某、原告S某某、原告S某某赔偿损失共计340811.64元;
二、被告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C某某、原告S某某、原告S某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C某某、原告S某某、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4397元,由被告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98.5元,原告C某某、原告S某某、原告S某某负担2198.5元(上述款项原告已垫付,被告连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67;开户行:农行武汉市民航东路支行。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是二年 ...更多 | 2019-11-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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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鄂0107民初9951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弘冕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苏07民终3705号 | 上诉人 | -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6 | |
3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苏0724民初4175号 | 被告 | 原告: 连云港苏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3-09-07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3)苏0724民初4175号 | 被告 | 原告: 连云港苏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3-08-1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鄂0113民初3929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新泽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2023-07-24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苏0724民初149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H某某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灌南PPP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3-05-30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苏0724民初149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H某某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灌南PPP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3-04-04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724民初4807号 | 被告 | 原告: 灌南涛顺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2-11-14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苏0724民初4807号 | 被告 | 原告: 灌南涛顺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灌南县人民法院 | 2022-11-11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嘉志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吉事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2-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