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施工现场未搭设钢筋防护棚;材料堆放区未放置灭火器;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楼梯间临边防护搭设不到位。通过查阅监理资料反映,监理单位没有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没有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没有将检查、整改复查等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壹万玖仟圆整罚款。 | 19000 |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 | 2023-10-25 | 乌高(新)建立2023第011号 | |
2 | 2023年7月7日,丽都安平府项目在进行施工升降机拆除作业过程中,监理单位没有对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实施监督,没有对施工升降机拆除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标准、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升降机拆除的情况及时下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针对不停止拆除的行为,工程监理单位没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壹万柒仟伍佰元整罚款。 | 17500 |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 | 2023-10-25 | 乌高(新)建立2023第022号 | |
3 | 在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逾期未整改合格 | 注销入渝信息 | --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3-04-13 | 渝建管〔2023〕71号 | |
4 | 2022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不合格 | 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给予1个月整改期,在整改合格前,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 ...更多 | --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3-01-17 | 渝建管〔2023〕9号 | |
5 | 根据乌市建设局通报,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人防办)执法人员吴瑞刚、张何香在亮明执法身份后对位于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由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丽都安平府项目,执法检查时发现: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现场附着式脚手架进行巡视检查及验收。 ...更多 | 罚款1.9万元 | 19000 |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 | 2023-01-09 | 乌高(新)建质立〔2022〕第01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暂缺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新4002民初4613号 | 被告 | 原告: 新疆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新疆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新疆四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8-10 |
2 | -- | (2023)新4004执12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对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2023)新4004执127号案件的执行。如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内再次申请立案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6-25 |
3 | -- | (2023)新01民终229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23.12元(上诉人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15 |
4 | 其他 | (2021)新23执23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新疆双吉塑业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11-29 |
5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辽0192民初1372号 | 被告 | 原告: 书贤(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书贤(沈阳)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书贤(沈阳)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21-05-24 |
6 | 其他 | (2021)兵0901执9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9)兵0901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12 |
7 | 合同纠纷 | (2019)兵0901民初1053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塔城地区金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97600 | 一、被告塔城地区金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300000元,支付利息97600元,合计397600元,于判决书生效之日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072元,减半收取5536元,由原告负担2527元,被告负担3009元(此述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在给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5-29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最高法民申557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青岛科瑞新型环保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0-05-18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新民终462号 | 第三人 | - | 19045378.01 | 一、维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新01民初748号判决第二、三项,即:二、驳回原告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易品得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科瑞新型环保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第三人乌鲁木齐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裕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的诉讼请求;
二、变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新01民初748号判决第一项为:青岛科瑞新型环保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损失18767287.58元;
三、驳回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4423.72元(乌房集团已预交),由科瑞公司负担95.61%即128522.52元,由乌房集团负担4.39%即5901.20元。二审案件受理143666.71元(乌房集团预交125666.71元,科瑞公司预交18000元)均由科瑞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7-19 |
10 | 其他 | (2019)新01执异32号 | 第三人 | - | -- | 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新01执恢13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报告财产令,将该文书应当履行义务的主体变更为L某某、Z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6-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新29民终1115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2 | -- | (2024)新40民终1276号 | 上诉人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2024-03-14 | |
3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6)新01民终3494号 | 原告 | 原告: 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9-07 | |
4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5年哈中民二初字第00023号 | 其他 | - | 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3-24 | |
5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2015年哈中民二初字第00023号 | 其他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