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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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1)鲁0323民初1622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13000000 | 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3000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6-30 |
2 | 合同纠纷 | (2022)鲁0323执保1383号 | 其他 | - | 5000 | 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或扣划被执行人L某某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6-15 |
3 | 合同纠纷 | (2022)鲁0323执保1367号 | 其他 | - | 42000 | 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或扣划被申请人沂源县海棠湾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20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6-15 |
4 | 合同纠纷 | (2022)鲁0323执保1361号 | 其他 | - | 931 | 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或扣划被申请人H某某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31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6-15 |
5 | 其他 | (2022)鲁0323民初836号 | 其他 | 原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沂源大酒店 被告: 沂源恒泰置业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沂源大酒店撤诉。
案件受理费273元,根据沂源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源法[2020]23号文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2-04-20 |
6 | 合同纠纷 | (2022)鲁0323民初601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12991776.55 | 一、被告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500000元;
二、被告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利息491776.55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及之后产生的利息(以125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2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原告对被告所有的位于沂源县铺、501铺、601铺、701铺〔不动产权证书号分别为鲁(2019)沂源县不动产权第0××8号、第0××9号、第0××0号、第0××1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750元,减半收取计49875元,由被告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本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28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323执恢481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12-15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1)鲁0323民初1622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沂源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12216530.77 | 一、被告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山东省沂源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垫付款12216530.77元;
二、被告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山东省沂源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2555556.59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以12216530.77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日至付清之日至,以实际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上述三阶段均按年息15%的利率标准计算)。
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5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16 |
9 | 追偿权纠纷 | (2021)鲁0323民初1622号 | 被申请人 | - | 13000000 | 查封被申请人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13000000元的财产(不动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5-24 |
10 | 合同纠纷 | (2020)鲁0323执210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解除对被执行人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沂源县振兴路4号、6号不动产的查封措施,房产证号:10-××5、10-××8;土地证号:源国用(2012)第xx号、源国用(2008)第xx号。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1-03-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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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4-05-21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4-02-19 | |
3 | 追偿权纠纷 | (2021)0323民初1622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省沂源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1-06-04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鲁0323民初1494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Y某某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1-05-28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323民初134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G某某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1-05-24 | |
6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鲁0323民初1423号 | 原告 | 原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1-05-20 | |
7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323民初1355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M某某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1-05-08 | |
8 | 互易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沂源县黎明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0-10-09 | |
9 | 互易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沂源县黎明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被告: 沂源颐德商贸有限公司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