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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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 在2023年4月20日前支付彭*等462人被拖欠的工资705870元。 | -- |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4-21 | --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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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9504908 | (2024)沪0115执6835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3-08 |
2 | 235795 | (2024)川0112执1397号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2024-02-26 |
3 | 5291 | (2023)浙0305执691号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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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11鄂J03005﹝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21-01-11 | 2099-12-31 | 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2 | 京环通告2021年第11号(BJEPBDDC287352) | 关于发布2021年度第9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BJEPBDDC287352) | 关于发布2021年度第9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BJEPBDDC287352) | 2021-06-08 | 2099-12-31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
3 | 车11鄂J01397(1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18-12-30 | 2099-12-31 | 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4 | 车11鄂J03009﹝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21-01-11 | 2099-12-31 | 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5 | 车11鄂J03000﹝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21-01-11 | 2099-12-31 | 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6 | 黄国税 直 许准字(2017) 第287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更多 | 2017-08-24 | 2099-12-31 | 黄冈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 |
7 | 车11鄂J02993﹝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21-01-11 | 2099-12-31 | 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8 | (BJEPBDDC270048) | 关于发布年度第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BJEPBDDC270048) | 关于发布年度第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BJEPBDDC270048) | 2021-03-08 | 2099-12-31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
9 | ﹝黄冈二税﹞许变准字﹝2020﹞第﹝27﹞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千万元的最高开票限额 ...更多 | 2020-09-18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10 | 车11鄂J03006﹝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 2021-01-11 | 2099-12-31 | 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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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305执69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3)浙0305执691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4-30 |
2 | -- | (2023)沪0115民初101174号之一 | 其他 | - | -- | 解除对被告某某公司2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4-01-29 |
3 | -- | (2023)沪0115民初101174号 | 其他 | - | 99009814.7 | 一、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借款本金4875万元;
二、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截至2023年9月9日的利息510046.88元、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的逾期利息104985.47元,以及自2023年9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本息和49260046.8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975%的标准计算);
三、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律师费损失139875元;
四、被告某某汽车制造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某某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某某汽车制造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某某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追偿;
五、确认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对被告某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就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行的借款本金4875万元、截至2023年9月9日的利息510046.88元、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的逾期利息104985.47元及律师费损失139875元享有连带责任保证债权;被告某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追偿;
六、被告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某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第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889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93895元,由被告某某汽车采购有限公司、某某汽车制造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某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某某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更多 | 2024-01-29 |
4 | -- | (2023)沪0101民初34365号 | 其他 | - | -- | 准许原告A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不再收取 | 2023-12-20 |
5 | -- | (2023)鄂1102执244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鄂1102执244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1-28 |
6 | -- | (2023)鄂1102执1999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鄂1102执19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1-08 |
7 | -- | (2023)鄂1102执1998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3)鄂1102执19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1-08 |
8 | -- | (2023)粤2071民初17597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德科美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62262.35 | 一、被告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德科美化工有限公司支付尚欠货款162262.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62262.35元为基数,从2023年5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向原告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46元,诉讼保全申请费1331元,合计4877元(原告中山德科美化工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14 |
9 | -- | (2023)沪0115民初101174号 | 其他 | - | 49419010.15 | 冻结被申请人某某公司5、某某公司6、某某公司1、某某公司2、某某公司4、某某公司3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9419010.1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9-14 |
10 | -- | (2023)渝0231民初3030号之一 | 其他 | - | -- | 本案按重庆某公司撤回诉讼保全处理 | 2023-09-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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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承揽合同纠纷 |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2 | 执行文书、拍卖 | 承揽合同纠纷 | 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1-05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0-15 | |
4 | 裁判文书 | 服务合同纠纷 |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5 |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
6 | 送达公告 | 租赁合同纠纷 |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0-0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09-28 | |
8 | 送达公告 | 服务合同纠纷 |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9-28 | |
9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07-20 | |
10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3-07-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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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1民终9471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晖马中欧汽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25 | |
2 | -- | (2024)渝0231民初11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西部汽车试验场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威马汽车科技(衡阳)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四川世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3 | -- | (2024)渝0231民初11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西部汽车试验场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威马汽车科技(衡阳)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四川世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4 | -- | (2023)渝0107民初26882号 | 被告 | 原告: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5 | -- | (2023)渝0107民初26882号 | 被告 | 原告: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6 | -- | (2023)鄂1102民初292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2-22 | |
7 | -- | (2023)鄂1102民初292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2-22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10117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告: 威马新能源汽车采购(上海)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0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沪0115民初101174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告: 威马新能源汽车采购(上海)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威马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0 | |
10 | 合同纠纷 | (2023)渝0107民初26882号 | 被告 | 原告: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