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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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得至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案 | 主要违法事实:该单位2019年11月违法延长21名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当月应计法定工作日为21天),且每名劳动者被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在36小时以上至50小时以下,且该单位未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行政处罚的种类: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仟壹佰元的罚款。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更多 | 2100 |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1-03 | 甬鄞人社罚决字〔202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