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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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6-04-05 | 〔2016〕黔执33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2014-10-20 | 〔2014〕长执字第501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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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6)黔执33号 | 2016-04-05 | (2015)民二终字第391号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4)长执字第501号 | 2014-10-20 | 民事判决书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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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446500 | (2024)渝0107执6800号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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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000590628358H | 营业执照 |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2012-03-01 | 2032-02-29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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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1204执恢103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9)苏1204民初3023号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更多 | 2021-12-09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12执288号 | 被执行人 | - | -- |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Q某某、泰州市云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12民初195号民事判决书]由姜堰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9-22 |
3 | 合同纠纷 | (2020)苏12民初19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Q某某,泰州市云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157818982.89 | 一、被告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4390万元、期内利息及复利13918982.89元(截止2020年8月20日),并支付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期内利息、罚息(2023年1月15日之前按年利率6%计算期内利息、此后按年利率9%计算罚息),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计收复利。
二、对被告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上述还款义务,原告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苏(2018)姜堰不动产证明第0001535号、第0001537号、第0001538号、第0001539号、第0001540号、第0001541号、第000154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所记载的不动产优先受偿。
三、被告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Q某某对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追偿。
四、被告泰州云顶公司、中新房投资公司、北京国石天成公司对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089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35895元,由被告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Q某某负担(原告已预交上述诉讼费用,按规定予以退还,被告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Q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上述诉讼费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28 |
4 | 合同纠纷 | (2020)苏1204执195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0)苏1204执19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0-12-24 |
5 | 其他 | (2020)川1902执276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1902民初408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7 |
6 | 其他 | (2020)京02执118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23 |
7 | 其他 | (2020)京02执118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23 |
8 | 其他 | (2020)川1902民初3637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恒地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巴中新绿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782521 | 一、被告巴中新绿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恒地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2782521元;
二、被告巴中新绿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恒地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
三、驳回原告四川恒地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四川恒地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525元,减半收取15762.5元由原告四川恒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572元,被告巴中新绿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419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19 |
9 | 其他 | (2020)川19执恢1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9-18 |
10 | 其他 | (2020)川19民辖终5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8-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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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2-10-1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纠纷 |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2-07-12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8 | |
4 | 裁判文书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5-16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6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新疆中信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09 | |
7 | 裁判文书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新疆中信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2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 新疆中信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6 | |
9 | 送达公告 | 合同纠纷 | 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7-26 | |
10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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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3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2022)渝0107民初1056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2-09-29 | |
4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2022)渝0107民初10569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2022-06-22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12民初19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Q某某,泰州市云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0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泰州市云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Y某某,北京国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0 | |
7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0)渝民终181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新疆中信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观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17 | |
8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0)渝民终181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新疆中信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观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15 | |
9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0)渝民终181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新疆中信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观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09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0)苏12民初19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红星美佳利装饰广场有限公司,中新房国石发展有限公司,Y某某,Q某某,泰州市云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新房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石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