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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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苏09民终9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2329元,由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交93052元,多交的60723元由本院予以退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03 |
2 | 其他 | (2022)苏02民终99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440元,由港区管委会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4-13 |
3 | 合同纠纷 | (2021)苏09民终6011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2020)苏0982民初505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江苏想象家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7998元予以退还 ...更多 | 2021-12-31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苏09民终3433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2020)苏0982民初601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江苏想象家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12-15 |
5 | 其他 | (2021)苏09民终5886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2020)苏0982民初506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3179元,上诉人江苏想象家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均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12-07 |
6 | 其他 | (2021)苏0281民初10564号 | 被告 | 原告: 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104240 | 一、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具体为:以400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10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4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6月18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二、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万元;
三、驳回原告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收取24240元(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已预交),由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负担800元,由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23440元,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部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江阴正邦化学品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1-12-03 |
7 | 其他 | (2021)苏09执145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1295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02 |
8 | 其他 | (2021)苏09执异26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4-27 |
9 | 合同纠纷 | (2021)苏0982民初22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C某某,C某某,Y某某 | 292133.33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682元,退回原告W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4-01 |
10 | 其他 | (2019)苏民终1295号 | 上诉人 | - | 282415669.57 | 一、维持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9民初40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9民初40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款126357447.44元,及计算至2019年6月27日的利息和违约金8110071.02元;并承担以126357447.44元为基数,按照8.55%的年利率从2019年6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期内的利息损失21590703.67元;
五、驳回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67811元,由新鑫伟公司负担256275元,由大丰港管委会负担8115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67811元,由新鑫伟公司负担256275元,由大丰港管委会负担81153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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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债权转让纠纷 | C某某、盐城旭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6 | |
2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C某某、盐城旭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3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C某某、盐城旭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3-03-02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盐城旭越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2-11-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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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9民终954号 | 第三人 | -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2 | -- | (2023)苏09行初44号 | 被告 | 原告: 欧华石材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3 | |
3 | -- | (2024)苏09民终177号 | 第三人 | -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6 | |
4 | -- | (2023)苏0904民初78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3-12-23 | |
5 | -- | (2023)苏0991民初3421号 | 第三人 | 原告: 江苏盐城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丰正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6 | -- | (2023)苏0991民初3421号 | 第三人 | 原告: 江苏盐城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丰正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21 | |
7 | -- | (2023)苏0904民初78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新鑫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3-12-12 | |
8 | -- | (2023)苏0903行初22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金山水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2023-10-27 | |
9 | -- | (2023)苏0903行初22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金山水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2023-09-27 | |
10 | -- | (2023)苏09民终79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想象家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盐城市大丰隆嘉木业有限公司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