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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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411022024GG002944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二期主厂房、3#锅炉房、除尘控制室 | 2024-05-15 | 2099-12-31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滁国动准字﹝2024﹞029号 | 滁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办决定同意你(单位)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 ...更多 | 2024-04-24 | 2027-04-24 | 滁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
3 | 91341100095210114B001P | 排污许可证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2022-04-13 | 2027-04-12 | 安徽省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 |
4 | 91341100095210114B001P | 排污许可证 | 热电联产 | 2022-04-13 | 2027-04-12 |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 |
5 | 滁州市环保局滁环(2017)582号 | -- | 87、火力发电 | -- | 2099-12-31 | 滁州市环保局 | |
6 | 34110020210022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食堂 | 2021-08-25 | 2099-12-31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 | 皖滁交许﹝2023﹞1001184号 | 顺鑫、中润二期热力管道建设项目架设、穿越G104线及穿越永阳路涉路工程 | 滁州滁能热电有限公司申请顺鑫、中润二期热力管道建设项目架设、穿越G104线及穿越永阳路涉路工程 | 2023-11-28 | 2024-05-27 |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 |
8 | 2015139 | -- | 一般工程核定 | -- | 2099-12-31 | 滁州市地震局 | |
9 | 341100000127229355 | -- | 供电服务,供热销售;煤灰、炉渣销售;供热管道建设、维修、维护服务;供电线路建设、维修、维护服务;热电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99-12-31 | 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10 | 2015019 | -- | 一般工程核定 | -- | 2099-12-31 | 滁州市地震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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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皖民终515号 | 被告 | - | 392221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7910.50元,由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24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皖11民初139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华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9222100 | 一、被告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为原告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以现有可用供热管网作价3922.21万元增资入股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的相关手续,增资后,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占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28.17%;
二、被告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增资后,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6.69%,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28.17%,S某某的股权比例为17.96%、L某某的股权比例为7.18%);
三、驳回原告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5608元,由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47697.50元,被告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负担237910.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28 |
3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皖1102民初128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8-07-23 |
4 | 合同纠纷 | (2017)皖民终719号 | 上诉人 | - | 27292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634元,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负担16256元,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负担1237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4-26 |
5 | 其他 | (2017)皖民终722号 | 被上诉人 | - | 20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上诉人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4-12 |
6 | 合同纠纷 | (2017)皖11民初31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 | 一、解除原告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与被告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用热协议书》;
二、驳回原告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原告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08 |
7 | 合同纠纷 | (2017)皖11民初30号 | 原告 | 原告: 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 | 857841 | 一、被告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蒸汽款857841元,并自2016年12月14日起按月利率20‰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850元,由原告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负担14310元,被告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负担95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08 |
8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皖11民辖终140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8-17 |
9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皖11民辖终140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8-17 |
10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7)皖1102民初1284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浙XX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XX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1200 | 驳回被告浙XX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浙XX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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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增资纠纷 | (2019)皖民终515号 | 被告 | -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5-07 | |
2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2018)皖11民初139号 | 被告 | 原告: 滁州市新型工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被告: 浙江华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浙江华汇能源环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10 | |
3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2017)皖民终722号 | 被上诉人 | -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2-08 | |
4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2017)皖民终719号 | 上诉人 | -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7-12-19 | |
5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2017)皖11民初30号 | 其他 | 被告: 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 |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