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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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20116730352892D | 营业执照 | 天津市联强机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 2001-07-26 | 2041-07-25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津市场监管(青)食许准字﹝2023﹞第00378号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准予通知书 | 主体业态: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荤菜)*** ...更多 | 2023-01-20 | 2028-01-19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空 | -- | 申请集体合同审查 | -- | -- | 西青区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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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京0108民初4188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联强机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新源天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天津市联强机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12-07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津0111民初3822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联强机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王佳强,天津市曌林机泵设备有限公司 | 1006900 | 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实际收取6900元,全部由被告W某某负担(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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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纠纷 | 天津市冠达实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2012-10-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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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1民初789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10-25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22-10-09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天津市联强机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8-09-19 | |
4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天津市联强机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W某某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8-08-24 | |
5 | 其他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联强机械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冠达实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2013-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