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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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公司2009年9月27日签订协议购买河南龙源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龙源世纪家园(项目占地面积34253.257平方米,总建造面积228052.02平方米)地下二层车位300个,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支付购买价款3652万元,2013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2014年应申报房产税306768.00元、土地使用税35146.64元,合计税款341914.64元,未申报缴纳。 ...更多 | 你公司2014年因虚假申报而少缴房产税306768.00元,土地使用税35146.64元,合计341914.6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已构成偷税。你公司2014年应纳税款合计340453048元,偷税税款占被查期间应纳税款比例为0.01%,并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主动全额补缴应缴税款,参照《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关于偷税违法行为的规定,你公司的偷税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对你公司少申报缴纳税款341914.64元处50%的罚款170957.32元 ...更多 | 170957 |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 2017-11-30 | 郑地税稽罚〔2017〕2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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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环审〔2015〕224号 | -- |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nn (一)新建220千伏振兴变电站π接220千伏庞岳线工程,新建线路240米,更换导线480米,线路位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nn (二)新建220千伏原岳振Ⅱ回改接入500千伏仓颉变电缆线路245米,线路位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nn (三)500千伏仓颉变电站扩建1个220千伏出现间隔,间隔扩建工程位于站内,不新增土地。nn (四)220千伏振兴变电站扩建1个220千伏出现间隔,调整2个间隔,间隔扩建工程位于站内,不新增土地。nn 本工程总投资10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nn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nn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nn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nn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nn (三)线路与公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nn (四)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nn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nn (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nn (二)在项目试运行期间,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工程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申请验收。nn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nn 五、我厅委托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和濮阳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nn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厅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 ...更多 | --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2 | 洛林地审﹝2020﹞77号 | 审核意见书 | 同意审核转报 | 2020-11-04 | 2099-12-31 | 洛阳市林业局 | |
3 | 豫环审〔2015〕223号 | -- |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nn (一)新建220千伏姜楼变电站。站址位于开封兰考县城西南约5千米处,北距三义寨乡政府约700米,东距康寨村约500米,变电站总占地面积约19800平方米,主变最终规模3×180兆伏安,户外布置。nn (二)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220千伏出线2回,即姜楼变π接入丽景至景文220千伏线路,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长度5.9千米。工程途经兰考县。nn 工程总投资105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6万元。nn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nn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nn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nn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nn (三)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nn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nn (五)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nn (六)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nn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nn (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nn (二)在项目试运行期间,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 ...更多 | --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4 | 豫环审〔2015〕418号 | -- |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nn (一)新建220kV越翎(封丘东)变电站。站址位于封丘县城东北侧约15.0千米,东白庄村西南侧约500米,潘固村东北侧约1.1千米,省道S311路中心线西侧约100米。规划建设3×24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6回;本期建设1×240兆伏安主变,220千伏出线3回。变电站总占地面积 2.0408公顷,主变户外布置。nn (二)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nn 1. 新建匡城-孔雀220千伏线路π入越翎变线路。东π段新建线路路径长度3.5千米,单回路架设;西π段新建线路路径长度2.5千米。拆除原匡孔220kV线路43号-53号杆塔及导线。nn 2. 新建越翎-垣中益电厂22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9.6千米,单回路架设。nn 3. 塔铺-匡城220千伏线路跳通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0.9千米,单回路架设。nn 工程总投资9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nn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nn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nn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nn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nn (三)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nn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nn (五)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nn (六)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 ...更多 | --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5 | 平自然资文﹝2020﹞174号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驻马店至南阳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项目(平顶山市舞钢段)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初审意见 | 截止2020年5月4日,建设项目(平顶山市舞钢段)征地范围拟压覆矿产地“舞阳县旁背山铁矿”面积33896.4 平方米,未压覆铁矿资源量。未压覆探矿权、采矿权;未压覆平顶山市舞钢市市县发证矿产资源项目。 ...更多 | 2020-08-31 | 2099-12-31 |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豫环审〔2015〕225号 | -- |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nn 武周500千伏开关站位于郑州新密市曲梁镇,规划规模为4×1200兆伏安主变压器,500千伏出线10回,220千伏出线16回。一期工程按开关站建设,没有主变压器,站内现有500千伏出线6回,高压电抗器1×150兆伏。nn 本期扩建1×1200兆伏安主变压器,扩建工程不新增500千伏出线,220千伏部分本期建设主变进线、四段母线及5回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围墙内规划#3主变的预留场地建设,不需新征用地。nn 工程总投资10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nn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nn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nn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书》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nn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nn (三)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nn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在站内综合回用或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nn (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nn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nn (一)该项目建设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nn (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我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nn (三)在项目试运行期间,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工程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申请验收。nn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 ...更多 | --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7 | YD097 | -- | 电梯使用登记 | -- | 2099-12-31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8 | 豫环审〔2015〕438号 | -- |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nn (一)嵖岈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变电站已建2×750兆伏安主变压器,500千伏出线5回,220千伏出线8回,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不新征土地。nn (二)驻马店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变电站已建成120+150兆伏安主变压器,220千伏出线6回;本期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不新征土地。nn (三)新建嵖岈变~驻马店变第三回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嵖岈500千伏变电站,止于驻马店220千伏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4.9千米,其中单回路段1.9千米,同塔双回路单侧挂线段3.0千米,全线均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境内。工程总投资1924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nn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nn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nn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nn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nn (三)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nn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nn (五)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nn (六)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nn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nn 项目竣工后,应按 ...更多 | --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9 | 豫环审〔2015〕416号 | -- |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nn 将220千伏薛桐线和220千伏薛巨线在220千伏薛坡变内跳通,形成220千伏巨桐线,并在220千伏薛坡变电站内扩建一个220kV出线间隔,新增三根设备支架及其基础。nn 工程总投资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nn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nn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nn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nn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nn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nn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nn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nn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nn 五、我厅委托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和许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nn 六、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厅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厅审批。 ...更多 | --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10 | 洛环辐审﹝2020﹞1号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嘉和50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洛阳嘉和500kV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 2020-12-31 | 2025-12-30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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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1323执2194号 | 其他 | - | -- | 终结西峡县人民法院(2023)豫1323执2194号执行案的执行。
本案被执行人如若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期限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计算,两年内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4-04-22 |
2 | -- | (2024)豫0303民初519号 | 其他 | 原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 被告: 河南科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25956.02 | 被告河南科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电费25956.02元;
被告河南科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违约金(违约金自2023年10月1日起以25956.02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且违约金的总额应以7786.81元为上限);
三、驳回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河南科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28元,由河南科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2-28 |
3 | -- | (2024)豫1425民初401号之一 | 其他 | 原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XX供电公司 被告: 商丘市XX纺织有限公司 | -- | 准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XX供电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50.05元、保全费1653.36元,由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XX供电公司负担 ...更多 | 2024-01-30 |
4 | -- | (2023)豫0181民初7969号 | 其他 | - | 5000000 | 一、追加王某为被执行人在30万元范围内对(2022)豫0181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中巩义市明辉锻造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追加王某为被执行人在40万元范围内对(2022)豫0181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中巩义市明辉锻造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追加李某为被执行人在100万元范围内对(2022)豫0181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中巩义市明辉锻造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追加魏某为被执行人在200万元范围内对(2022)豫0181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中巩义市明辉锻造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五、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在30万元范围内对(2022)豫0181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中巩义市明辉锻造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六、追加魏某为被执行人在100万元范围内对(2022)豫0181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中巩义市明辉锻造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3544元,由第三人巩义市明辉锻造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应于收到交纳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交费账户: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938180120111××××,开户行:郑州银行农业东路支行。
本院(2023)豫0181执异268号执行裁定书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更多 | 2024-01-25 |
5 | -- | (2024)豫0303民初244号 | 其他 | 原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 被告: 河南科杰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4-01-19 |
6 | -- | (2023)豫民申11761号 | 其他 | - | -- | 驳回某某河南省电力公司某某市供电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3-12-18 |
7 | -- | (2023)豫民申10954号 | 其他 | - | -- | 驳回马某山的再审申请 | 2023-12-07 |
8 | -- | (2023)豫0506民初2773号 | 其他 | 原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 被告: 安阳市荣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安阳供电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11-30 |
9 | -- | (2023)豫民申11656号 | 其他 | - | -- | 驳回吴某献的再审申请 | 2023-11-24 |
10 | -- | (2023)豫0423民初5776号 | 其他 | 原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鲁山县供电公司 被告: 平顶山鸿业融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鲁山县供电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62元,退还原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鲁山县供电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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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C某某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4-05-22 | |
2 | 送达公告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许昌森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C某某,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虞城县人民医院,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平泉市医院,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4-05-20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C某某,虞城县人民医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3-08-13 | |
4 |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C某某,虞城县人民医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3-08-07 | |
5 | 裁判文书 | 供用电合同纠纷 | X某某,确山县宇龙塑业有限公司 | 确山县人民法院 | 2021-08-10 | |
6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G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24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G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9-17 | |
8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G某某、L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23 | |
9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河南开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G某某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1-24 | |
10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 河南开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G某某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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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浚县人民法院 | 2024-05-31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浚县人民法院 | 2024-05-31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二七法院 | 2024-05-08 | |
4 | -- | (2023)辽01民初1858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被告: 新东北电气集团超高压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新东北电气集团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辽宁万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7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6 | -- | (2023)辽01民初1858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被告: 新东北电气集团超高压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新东北电气集团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辽宁万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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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2023)豫0782民初411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9 | 劳动争议 | (2023)豫0103民初519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10 | 合同纠纷 | (2023)豫1623民初184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肖谭村村民委员会,谭庄镇人民政府,商水县自然资源局 | 商水县人民法院 | 2023-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