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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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申请验基础继续建设,违反了《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15000元 | 15000 | 徐州市规划局 | 2018-01-24 | 徐规行罚字〔2018〕第1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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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按规定报送2015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6-07-08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补报了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已公示 | 2016-07-29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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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6)苏0311民初529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徐州华都建设有限公司 | 1797.48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徐州华都建设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379.31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徐州华都建设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作日加班费418.17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徐州华都建设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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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苏0311诉前调87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徐州华都建设有限公司,徐州斯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