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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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限被告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权属登记机关为原告刘士仁办理泰和县塘洲镇商贸市场C栋第四、五号房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二、限被告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刘士仁支付违约金23760元(从2006年9月26日计算至2014年9月1日止,其后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原告刘士仁取得权属登记证书之日止)。本案受理费1811元,由被告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更多 | -- | --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15-05-04 | 〔2015〕年泰执字第00258号 | |
2 | 限被告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支付欠原告肖有升的沙石款64300元。本案诉讼费704元,由被告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更多 | -- | -- | 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07-12-28 | 〔2007〕泰法执字第0032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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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3-07-03 |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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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赣0802执24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2019)赣0802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提出异议 ...更多 | 2019-12-10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赣0802民初274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被告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C某某履约保证金3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计3125元,由被告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上述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9-07-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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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民事判决书 | 吉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泰和县人民法院 | 201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