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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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规建设 | 你(单位)于2021年12月14日办理取得武鸣区城厢镇标营新区标营路113号金龙城9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批给建雨棚面积136.5平方米。经现场勘察,你(单位)在该地块上已建成雨棚面积161.88平方米,不符合规划要求面积12.69平方米。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跟踪监察记录卡》、《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笔录》、现场照片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7月25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你(单位)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0)》序号C101.64.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捌拾肆元整(¥10284.00)。 ...更多 | 10284 | 南宁市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07-25 | 南武综执规划罚字〔2022〕180号 | |
2 | 被处罚单位在该地块上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际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共700个,少建停车位178个(车位尺寸为2.5米*5.5米),不符合规划要求面积为2447.5平方米,地下室少建非机动车停车位593个(车位尺寸为0.8米*2米),不符合规划要求面积948.8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于2016年6月24日办理取得武鸣县武鸣县标营新区标营路北面地块(县福利院西面)金龙城小区地下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总平图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共87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共1503个。经现场勘察,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建设停车位,实际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共700个,少建停车位178个(车位尺寸为2.5米*5.5米),不符合规划要求面积为2447.5平方米,地下室少建非机动车停车位593个(车位尺寸为0.8米*2米),不符合规划要求面积948.8平方米。以上事实有《现场取证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贰万零陆佰玖拾柒元整(¥20697.00) ...更多 | 20697 | 南宁市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03-07 | 南武综执规划罚字〔2022〕35号 | |
3 | 未按审批建设 | 经查明,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办理并取得武鸣区东环路与标营路交叉口西北面金茂新城4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给建2层房屋,建筑面积199.42平方米。经现场勘察,被处罚公司金茂新城4楼实际建设2层,建筑面积324.77平方米。实建面积比原审批面积多125.35平方米。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万零壹佰零捌元整(¥20108.00)。罚款缴纳方式:限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任一银行网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更多 | 20108 | 南宁市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11-27 | 南武综执罚字〔2020〕G-187号 | |
4 | 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为2万元 | 20000 | 武鸣区环保局 | 2017-07-25 | 南武环罚听告字〔2017〕14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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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5069 | (2023)桂0110执2082号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2023-08-28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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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武特种梯)许字﹝2022﹞第02416号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电梯.首次登记 | 2022-04-08 | 2099-12-31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南武特种梯)许字﹝2023﹞第2740号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电梯.首次登记 | 2023-09-11 | 2099-12-31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梯31桂A00004(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自动扶梯 | 2023-01-10 | 2099-12-30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
4 | (南武特种梯)许字﹝2022﹞第02421号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电梯.首次登记 | 2022-04-08 | 2099-12-31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梯31桂A00003(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自动扶梯 | 2023-01-10 | 2099-12-30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
6 | (南武特种梯)许字﹝2023﹞第00004号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电梯.变更登记 | 2023-01-11 | 2099-12-31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南武特种梯)许字﹝2023﹞第00003号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电梯.变更登记 | 2023-01-11 | 2099-12-31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南武特种梯)许字﹝2022﹞第02412号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电梯.首次登记 | 2022-04-08 | 2099-12-31 | 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梯11桂A02740(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2023-09-10 | 2099-12-30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
10 | 梯32桂A00020(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自动人行道 | 2023-05-31 | 2099-12-30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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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桂0110民初73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 被告: L某某,L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239元,减半收取计1619.5元,由被告L某某、L某某负担(此款已缴纳至本院银行帐户)。 ...更多 | 2023-04-18 |
2 | 合同纠纷 | (2022)桂0110民初3753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 被告: W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金茂房地产 | -- | 本案按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9-02 |
3 | 劳动争议 | (2022)桂民申3785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2-08-12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桂01民终462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751元,由上诉人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7-14 |
5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22民初422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支行 被告: X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8276元,减半收取4138元,由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支行负担 ...更多 | 2021-10-13 |
6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22执109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1-09-07 |
7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22民227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L某某 被告: 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X某某、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432元(已减半),由原告X某某、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8-02 |
8 | 合同纠纷 | (2021)桂0122民初225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 被告: W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5-28 |
9 | 其他 | (2020)桂0122执保659号 | 被申请人 | - | -- | -- | 2020-11-05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桂0122民初2933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H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上善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78606 | 一、被告H某某支付原告T某某人工费66040元;
二、被告H某某支付原告T某某材料费12566元;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上善消防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述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两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76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882.5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9-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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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桂0110民初1636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市武鸣区金都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被告: 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鸣县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2 | -- | (2023)桂0102民初7673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2023-12-11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桂0110民初73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 被告: L某某,L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2023-03-24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桂01民终4620号 | 上诉人 | -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17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桂0110民初192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支行 被告: 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2022-06-02 |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桂0110民初108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T某某,L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2022-03-31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桂0122民初669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鸣支行 被告: W某某,Y某某,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2022-01-14 | |
8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2021)桂01民终10276号 | 被告 | 原告: O某某 被告: 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14 | |
9 | 行政处罚 | (2021)桂0107行初148号 | 原告 | 原告: 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南宁市武鸣区应急管理局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2021-08-13 | |
1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1)桂0122民初141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W某某,L某某,W某某 被告: 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W某某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