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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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的宽城九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国际城三期),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更多 | 对当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2193平方米,处以每3元/m2的罚款,违法用地面积×3=罚款金额:即:2193平方米×3元=6579元(人民币陆仟伍佰柒拾玖元整)。(一)责令当事人60日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对当事人违法建设按照工程造价10%予以罚款。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金额,即7014519元×10%=701452元(人民币柒拾万零壹仟肆佰伍拾贰元整,工程造价以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的《宽城九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国际城三期)工程造价编制情况的报告书》确定)。(三)责令当事人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 ...更多 | --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0-01-09 | 长规自然罚决宽字〔2019〕第18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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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25651 | (2024)吉0102执2941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2 | 527582 | (2024)吉0102执2581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3 | 468033 | (2024)吉0102执2579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4 | 439007 | (2024)吉0102执2575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5 | 525777 | (2024)吉0102执2582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6 | 488315 | (2024)吉0102执2574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7 | 543069 | (2024)吉0102执2580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8 | 514836 | (2024)吉0102执2591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9 | 400347 | (2024)吉0102执2576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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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房售证(2018)第100号 | --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行政审批办公室 | |
2 | 长房新售证(2018)第015号 | --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行政审批办公室 | |
3 | 长房售证(2018)第098号 | --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行政审批办公室 | |
4 | 长房新售证(2018)第016号 | --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行政审批办公室 | |
5 | 长房售证(2018)第099号 | --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行政审批办公室 | |
6 | 长房售证(2020)第028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2020-03-26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7 | 长房售证(2020)第042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2020-04-23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8 | 长房售证﹝2020﹞第071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2020-05-26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
9 | 长房售证﹝2020﹞第086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2020-06-11 | 2099-12-31 |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
10 | 长房售证(2019)第148号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 2019-08-19 | 2099-12-31 |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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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吉0102民初12910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被告: L某某,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93563.45 | 一、L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截至2023年12月4日的贷款本金580250元,利息11959.72元,罚息353.73元及之后的罚息(以本金580250为基数,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3%再上浮50%计算)、复利(以利息11959.72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3%再上浮50%计算);
二、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律师代理费1000元。
三、驳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50元、保全费3470元,由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条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履行证明或推送纳入社会信用服务平台给予正向激励。对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有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更多 | 2023-12-25 |
2 | -- | (2023)吉0102民初1338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被告: H某某,X某某,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26043.74 | 一、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截至2023年12月4日尚欠借款本金612228.03元、利息12547.98元、罚息267.73元及之后的罚息(以612228.03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罚息利率按照年利率5.3%的标准,上浮50%计算)、复利(以12547.98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复利利率按照年利率5.3%的标准,上浮50%计算);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有权对H某某名下的坐落于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以西、丙八十四路以东、丙九十路以北、丙八十八路以南宽城区九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国际城三期)19号楼2606号房屋[他项权证号为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583号,丘地号为7-2/760-7(2606)]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支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律师费1000元;
四、X某某对本判决第一、三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12元,由H某某、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案件立案后,本条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应当如实申报财产。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履行证明或推送纳入社会信用服务平台给予正向激励。对逾期未履行或拒绝履行义务的,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有权利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更多 | 2023-12-20 |
3 | -- | (2023)吉0103民初5867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丁某,丁某1,徐某 | -- | 本案按原告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7-20 |
4 | -- | (2023)吉0103民初5814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B某某,L某某 | -- | 驳回原告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19 |
5 | -- | (2023)吉0103民初5817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赵某,朱某,赵某1 | -- | 准许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 2023-07-18 |
6 | -- | (2023)吉0103执397号 | 被执行人 | - | -- | (2021)吉0103民初4602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被执行人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之规定申请恢复执行 ...更多 | 2023-06-01 |
7 | -- | (2023)吉0103民初4147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某,李某1,崔某 | -- | 本案按原告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5-18 |
8 | -- | (2023)吉0103民初4157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张某,张某1,高某 | -- | 本案按原告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5-18 |
9 | -- | (2023)吉0103执452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3)吉0103执452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S某某、L某某、H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S某某、L某某、H某某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被执行人S某某、L某某、H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25 |
10 | -- | (2023)吉0103执恢160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3)吉0103执恢160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L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L某某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被执行人L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4-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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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N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6-16 | |
2 | 裁判文书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6-16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P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17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N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1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17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W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17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S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19-12-29 | |
8 | 执行文书、拍卖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P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8-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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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吉0103民初2346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
2 | -- | (2024)吉0103民初2369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F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3 | -- | (2024)吉0103民初2361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W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4 | -- | (2024)吉0103民初1143号 | 被告 | 原告: 吉林省禹诺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5 | -- | (2024)吉0103民初1197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6 | -- | (2024)吉0103民初119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7 | -- | (2024)吉0103民初119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8 | -- | (2024)吉0103民初1195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9 | -- | (2024)吉0103民初1199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10 | -- | (2024)吉0103民初1199号 | 原告 | 原告: 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