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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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鲁0304执804号 | 其他 | - | -- | 终结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0304执804号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9-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鲁0304民初3140号 | 原告 | 原告: 淄博博山龙康电机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日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 15150 | 一、被告淄博日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淄博博山龙康电机有限公司货款14200.00元;
二、被告淄博日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淄博博山龙康电机有限公司违约金9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00元,由被告淄博日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08 |